2005年8月4日,何奇(右)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薛振宇摄
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将被起诉,该案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19日,记者从商洛市检察机关获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侦查终结,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9项罪名,对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何奇、党军宏、李建锋等人,以哥们义气为纽带,以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为目标,通过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卖淫等不法手段大肆敛财、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在8年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以何奇为首,以党军宏、李建锋、姚金鹏为组织领导者,以崔忠来、郭义强、党军超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共实施犯罪39起,涉及罪名9项,有26起系共同犯罪。
借5万逼人偿还67万元
经查,1997年,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后不久,利用其特殊身份与他人勾结在一起,以开办歌舞厅为掩护,组织20多名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谋取非法利益。2002年4月28日,姜某因办砖场资金周转困难,借了何奇5万元高利贷,2个月后因无钱清息,超了3天被罚款7.2万元。李建锋、姚金鹏用大马刀、钢筋棍对姜某威逼,并以注射药物进行恐吓,逼姜某共归还高利贷本息及罚款67万元。2003年4、5月间,姚金鹏先后4次用何奇的资金给武某借了15万元高利贷,借款到期后,李建锋、姚金鹏二人以注射药物使其“丧失性功能”相威胁,敲诈武某31.5万元。其追债手段凶残恶劣,动辄暴打折磨,何奇甚至曾用手枪指着姜某的脑袋追讨高利债。
实施犯罪39起获170多万元
何奇与党军宏纠集他人,将袁某从河南挟持到山阳县,非法拘禁在一宾馆内,向其索要钱财。同时还贩卖毒品,谋取非法利益。一次,李建锋借故殴打县邮政局副局长后,公然叫嚣“再让你到派出所尝点厉害,你一个副局长在山阳还想成啥精,我们没有后台就不打你,以后在城里见一回打一回”。何奇的堂弟何罡(另案处理),在得知何奇的胞弟何锋(另案处理)与湖北郧西法院来陕办案人员发生口角后,便纠集多人,拦截殴打办案人员,砸坏车辆。经何奇多方活动,使何罡、何锋等人逃脱追究。
1998年以来,该组织共实施犯罪39起,非法获取170多万元,受害群众达25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将择日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