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冒充刑侦队长骗财骗色
因招摇撞骗罪、销售赃物罪被判七年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羽佳)购买假警服、警棍、手铐等物品后,17岁少年刘风“当”起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副队长,骗来大量财物,还先后找到了2名女友。 昨天,丰台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销售赃物罪判处刘风有期徒刑7年。
今年17岁的刘风是河北人,父母都是普通工人。
法院查明,去年1月14日至2月20日间,在网上冒充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警队警察,刘风认识了女子张蒙。使用欺骗方法,刘风将张蒙骗到旅馆内多次发生性关系。
去年1月31日至2月17日间,在丰台区长辛店等地,刘风明知两辆摩托车是别人非法所得,仍帮忙销售,从中牟利。去年2月底,公安机关将涉嫌销售赃物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刘风抓获。鉴于他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于同年3月批准刘风取保候审。
然而,从看守所出来后,不思悔改的刘风又开始作案。去年七八月间,在天津市塘沽区洋货市场内,刘风再次购买了假警服等物品。随后,他谎称自己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副队长”,“母亲是法院法官”,“父亲是派出所民警”,开始与女孩王雪交往。
去年11月,刘风以能够帮助他人破案和买到拍卖车等名义,骗取他人2.4万元及夏利轿车一辆。
去年12月27日13时许,当刘风驾驶骗来的夏利车,行驶到宣武区白广路北口时,看到民警拦车,心虚的刘风就驾车逆行逃跑。民警追出几百米后将该车截住,并当场将刘风抓获。在刘风的车内,民警起获了警用春秋制服、警用胸徽、手铐等警用器具以及仿真枪。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