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成都晚报》报道,日前,一起警匪勾结案在贵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虽然法院公告称“公开审理,允许公民旁听”,但是该法庭的95个旁听席位中,只有5个席位留给了部分中央媒体,其余20家媒体的记者都被拒绝旁听。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这是上级的指示。 上级为何会下这样的指示? 是因为“警贼勾结案”不宜公开吗?该案一不涉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二不涉个人隐私,且被告人都是成年人,更谈不上保护未成年人。因此,这个理由显然不能成立。 是因为旁听座位不够?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仅设了95个旁听席位,显然太少。但就是这95个席位,绝大多数都被铁路局相关单位“消化”了。铁路局员工旁听案件审理,这也算是给他们上一堂警示课。但是,法院为何不选一个更大的法庭呢?只有自己人才能旁听,不免给人一种“家丑不愿外扬”的感觉。 据了解,上级部门之所以反对记者旁听,是因为担心旁听记者会借题发挥,对铁路局影响不好。“警贼勾结”确实影响了铁路局的形象,但是,不让记者旁听就能挽回形象吗?恰恰相反,搞这种遮遮掩掩的庭审,记者进不了门,就会旁敲侧击,四处打听小道消息,反而有可能更加有损铁路警方的形象。 公审“警贼勾结案”,会层层剥开“警贼勾结案”的内幕,并让公众由此观察并反思体制漏洞,继而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丑恶现象。但是“公开审理”偏偏限制记者旁听,公众的知情权就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不仅无助于改善“铁路局的形象”,也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 马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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