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一名外出务工人员在展示“劳动法扑克牌”。当日,安徽省劳动部门向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了数千副“劳动法扑克牌”,让他们在娱乐中学习劳动法,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月7日《大河报》)
笔者认为,给务工人员发放“劳动法扑克牌”,其用意是好的。但现实中,工头老板和民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大多数民工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于工头领导的安排。民工们别无所求——只要求工资能及时发放,他们不敢奢望加班有加班费,更不敢在节假日里索要什么“双薪”、“三薪”。难道我们的民工们不懂得《劳动法》吗?难道他们不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我们的民工们也知道《劳动法》,可是,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执行,民工又能拿他们有什么办法呢?所以,该好好学习《劳动法》的应是那些用人单位的“老板”。这些人是《劳动法》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即使《劳动法》规定的再怎么完美,如果不执行,那也只是一张废纸而已。
再者,劳动部门是《劳动法》贯彻的监督者。其职责是保护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对用人单位做好监督,维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民工为讨薪而跳楼、爬塔吊的新闻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难道我们的劳动部门不该好好反思吗?
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的共同职责,而不能单方面地要求民工学习,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要求去执行、劳动部门对此又不闻不问,即使民工能把《劳动法》倒背如流,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