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雪草
据7月19日《今日安报》报道,18日17时许,9名讨要工资无果的食为先饭店的员工,爬上郑州市东明路上的人防宾馆楼顶,在消防官兵控制了局面后,饭店老板娘终于将部分员工的工资拿来。参与跳楼的员工说,他们跳楼是因为老板娘说“谁跳给谁钱”。
企业欠薪,员工讨薪,多少辛酸多少泪。企业欠薪,说到底是从员工的血汗钱中“谋财”,多欠一分钱工资,企业就多得一分钱“利润”。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恶意欠薪说“不”,尽管政府相关部门打出“组合拳”治欠,尽管清欠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法制不够健全与执法监督不够及时到位的前提下,逐利的企业是不会轻易放弃这条“谋财”之路的。
欠薪企业是不会有任何罪恶感的。“谁跳给谁钱”,更是赤裸裸地暴露出一些欠薪企业嫌昧着良心谋取这不利之财还不够,又想害命的居心。企业恶意欠薪及“谋财不够,又想害命”的居心,其实是目前我国“资强劳弱”的劳资关系现状的一个写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是这样解读资强劳弱这个概念的,资强劳弱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劳动报酬权益、劳动保护权益、社会保险权益四个方面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或是缺失。
今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引起相关专家学者的争议。劳动合同法能否成为平衡劳资关系的利器?在对待“劳动合同法要不要向劳动者倾斜”上,争议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认为,“劳资关系本身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劳动者总是处于弱势,必须通过法律平衡劳动关系”。但同时也有人认为,如果立法过分扩大劳动者的权益,加大企业责任,就会使企业用人自主权受到束缚,难以实行优胜劣汰的灵活管理,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垮了,劳动者就会失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就无从谈起。开门立法,兼听则明,如何平衡劳资关系、如何实现劳资双赢考验着立法部门的智慧。立法部门不仅要充分参考征求来的意见,还要从种种强资弱劳现象中充分估量其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