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法治在线])
10年里,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杀死9人,被称为“杀人狂魔”的赵志红11月8日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11月28日至29日中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人们相信,这个内蒙古自治区20年来罕有的恶性案件的制造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05年初乌兰察布市出现连环杀人案
2005年元月2日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一羊倌在平地泉镇南旧208国道1华里西300米处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黑色电话线紧紧勒在她脖子上。死者陈某,出租车司机,37岁。
几乎同一时间,距察右前旗30公里外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接到一张姓女青年报案,称其在由土贵乌拉镇回集宁区的路上被一男子以低价搭车为由骗上车遭强奸,出租车的车牌号为蒙JY2230。警方很快就查到了该车的车主正是已经被害的陈某。张姓女子描述,犯罪分子年龄在27岁左右,身高1米67左右,说话语速很慢,讲话当中尤其跟女孩子说话总是面带笑容。
元月6日,警方找到了那辆失踪的出租车。这辆车的内部已被烧得面目全非。由于烧车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垃圾场内,警方没有找到目击者。
元月7日晚7时,正在调查陈某被害一案的刑警们在集宁区玫花路上又发现一具女尸,凛冽寒风中,死者双手被捆,上身裸露,血肉模糊。
(来源:CCTV[法治在线])
几起血案引起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厅领导立即派刑侦技术人员赶到集宁指导侦破工作,成立了专案组。按照部署,所有参战民警顶着严寒,投入到了紧张的战斗中,侦破工作迅速展开。侦破没有结果,犯罪却没有终止。2月25日,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50天内连发4起命案,3条无辜生命惨遭黑手。经公安部DNA鉴定,4起强奸杀人案为同一人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
公安部专家组协助破案警方悬赏20万缉拿疑犯
一个多月来,警方对凶手的寻找依然没有丝毫进展。2005年3月21日,一个由公安部协调组成的专家组来到乌兰察布。在这个专家组里,集合了痕迹物证、法医以及人像等方面的专家。他们与“2·25”专案组一同赴案发现场,逐一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会诊。依据逃生者的描述,专家们经过充分酝酿,对凶手进行了画像:宽眉、小眼、瘦脸是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
同时,专家组还建议内蒙古警方调出以往未破的强奸杀人案件,并将相关物证送交公安部进行DNA比对。果然,梳理旧案有了结果。4月30日,公安部传来消息:发生在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的另一起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年仅12岁)经DNA检验后也是该疑犯所为。侦查范围从乌兰察布市扩展到呼市。
这一凶案发生在2000年5月20日,作案者趁小女孩一个人在家时,将其强奸后杀害,呼和浩特警方当时在现场勘查时,注意到窗台上放着一个喝了一半的水杯,水杯上印有一枚清晰的指纹。当时警方疑为熟人所为,排查了与小女孩家有过交往的近两千余人,但没有一个人的指纹与水杯上的那枚指纹相符,这一案件渐渐成为一起悬案。
(来源:CCTV[法治在线])
而另一起发生在呼市郊区的未破案件也得到了印证。案件发生在1999年的元月31日,那天清晨六点三十分,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闯进来的一个陌生人强奸。有关此案的关键物证被保留了下来,警方对此作了DNA检测,结果表明,这起案件的作案者又是那个凶手!警方让被害人对那张模拟画像进行辨认时,被害人肯定地说:“一看就是,鼻子嘴脸形都一样。”
为防止恶性案件再发,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市召开七省区“2·25”系列案件侦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自治区公安厅决定悬赏20万元缉拿疑犯。
身高1.63米总是面带微笑“杀人狂魔”原是个“双面”人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对“2·25”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10月8日,当呼市新城区某村治保主任刚一看到这幅画像就觉得“面熟”,像是曾经在附近暂住过的一位乌兰察布市籍务工人员,他只记得这个叫“红红”的人好像因为盗窃进了看守所。
这一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们查找了当地所有关于盗窃的卷宗,一名叫赵志红的人曾在1998年因盗窃而被拘留十五天,案卷中保留着他的指纹。警方将这个指纹与2000年5月20日强奸杀害12岁女孩那起案件中遗留的指纹进行比对后,惊讶地发现,这是同一个人的指纹!进一步调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赵志红,1972年生,家住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
2005年10月23日中午12时50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纳胜、教导员马文彪等,持枪冲入呼市新城区铁路材料厂宿舍平房赵志红打工的中英文幼儿园,将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擒获。
赵志红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1990年他开始外出打工,其间因盗窃案件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1995年与同村一姑娘结婚后生有一女,2001年离异后独自一人生活。
赵志红供述:元月2日那天他一早打了女司机陈某的车,行至察右前旗平地泉镇时,赵志红提出与陈某交个朋友,陈某不同意,赵志红便用从家拿来的电话线将陈某双手捆住实施强奸。当陈某哀求他“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时,赵志红已将电话线另一端绕在陈某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陈某不再挣扎。
(来源:CCTV[法治在线])
杀完人的赵志红从容地驾着出租车驶向乌兰察布市的另一小镇——土贵乌拉。吃完午饭,赵志红开车原路返回,途经一公共汽车站时,他的目光盯在了正等车的女青年张某身上。
赵志红谎称自己是出租车司机上前搭讪,提出可以低价拉张某回集宁区。在返回集宁途中,赵志红故伎重演,持刀威逼将张某强奸,后继续前行至平地泉时减速,张某机智与之周旋跳车逃脱。杀完人的赵志红将车开到集宁区南侧的开发区一垃圾堆处,点燃出租车座椅逃离现场。
这里就是报案人指称发生强奸的地点。(来源:CCTV[法治在线])
之后,这个杀人狂恶魔又以揽出租车生意为由将魔爪伸向高某和张某。
检察机关称,赵志红10年时间,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杀死9人,
一位记者这样描述赵志红——“他的‘微笑‘自始至终,眉毛、眼睛、嘴唇连带唇上的小胡子,都是一副弯弯的月牙”。赵志红自己也讲,“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从来都是‘好男人’”。然而,掩盖在这外表下的却是他丑恶的嘴脸——贪财和贪色,他说:“刚开始犯罪是为了钱,那时候只是一些小偷小摸。次数多了,我就开始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直至发展到强奸,甚至杀人。”
有人怀疑赵志红是不是患有精神病,公安部的专家在对赵志红的心理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赵志红绝对没有精神病,只是心灵扭曲。他心灵扭曲的首要原因就是从来不把内心的事情说给别人听,从而形成了自我封闭;第二个原因就是作案后的伪装与内心的恐慌逐渐使他迷失了自我。(记者 史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