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张树林为首的13名毒贩,采取在香蕉中藏匿运毒等方式,六次运输、贩卖、走私毒品,涉案毒品数量高达20余公斤,数量之巨,在全国都属罕见。日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了这起毒品大案。
行李藏毒贩运海洛因
2005年8月,魏文华受张树林指派,到云南昆明联系毒品。魏经朋友介绍结识了毒贩李代强(另案处理),双方共谋达成贩毒事宜。10月初,李代强告诉魏文华已联系到海洛因,张树林随即指使许学斌向魏文华指定的账户汇毒资31万元。同年10月20日左右,李代强将1300余克海洛因交给魏文华,由喻林将海洛因藏于行李中,从昆明运到泸州。魏文华在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城宾馆将毒品交给前去接货的许学斌。经称重,净重1280克。次日凌晨,张树林又指使许学斌将海洛因卖给“贵林”。
2005年10月底,魏文华指使喻林跟随李代强的手下袁强(另案处理)到云南昆明王旗营附近的一家旅馆取得海洛因700克,并随即于当日由喻林将海洛因藏于行李中,乘车从昆明运到泸州。后经称重,净重667克。在张树林的授意下,许学斌、周斌两人使用粉碎机将精神药品氨芬待因片粉碎后加入海洛因中,以每克285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在泸州贩卖给王鑫等人,所获款项全部交给张树林。
2005年10月底和11月底,张树林指使许学斌汇毒资17.45万元给在昆明的魏文华。12月12日,魏文华、喻林同李代强在昆明市盛兴广场取得海洛因1500克。当日下午由喻林携带乘昆明至昭通的卧铺车准备运回泸州,次日,在昭通市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块状可疑物净重1246.40克,经鉴定为海洛因。
“香蕉”贩毒被挡获
2005年11月初,张树林与杨明富密谋后,决定由杨明富负责开辟与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的马虎兄弟进行毒品交易的通道。杨明富与马虎初步商讨贩毒事宜后,张树林分两次向马虎账户汇去购毒定金3万元和路费6600元。马虎与其弟弟马熊(另案处理)商议好贩毒事宜后,于同月13日来到泸州,与张树林达成贩毒协议,张树林指使杨明富、马虎汇毒资28万元到马熊指定账户。
随后,马熊找到喻雍见要求帮忙购买海洛因,喻随后购得海洛因5公斤。同时,马熊又联系李德兵负责运输毒品海洛因到泸州。李德田受李德兵指使在马熊处接到海洛因后送往李德兵住处。随后,李德兵、李德田秘密将藏有10块海洛因的香蕉箱混装在整车香蕉中,当晚由李德田跟车押运,11月27日凌晨,车至泸州渠坝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挡获,当场查获十块可疑块状物净重5015克,经鉴定,检出海洛因,两包橘红色药片净重270克,经鉴定为冰毒。
2005年12月1日和6日,张树林指使杨明富、胡家彬与马虎一道,向马熊指定账户共汇毒资3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喻雍见在马熊的要求下,从缅甸购得海洛因5公斤,并伙同朱郁伟于同月21日,秘密将藏有海洛因的香蕉箱混装整车香蕉中,由朱郁伟乘坐大货车随车押运毒品到四川。24日凌晨,车至云南待补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搜出藏匿于香蕉中的块状可疑物十块,净重5012克,经鉴定检出海洛因,同时喻雍见也在宜宾被挡获。
贩运冰毒11万粒
2005年8月,张树林经朋友介绍与杨兴汉取得联系。9月初,杨兴汉从云南来泸州与张树林商谈贩卖毒品事宜。张树林分三笔向杨兴汉指定的账户共汇毒资70万元。杨兴汉使用张树林预付的部分购毒款在缅甸的“四哥”处购得冰毒l1万粒,并购买了13台游戏机准备运输毒品时作藏毒用。12月下旬,杨兴汉指使其妹夫王子卫在缅甸甘拜地取得11万片冰毒后,将冰毒藏于行李中。
2006年1月12日,王子卫采用绕过公安边防检查站入境的手段,将毒品带入中国境内。当王子卫携带毒品乘坐出租车行至云南省腾冲县五合乡整顶时,公安机关将其查获,当场从其行李中搜出可疑物11万粒,净重10835克,经鉴定为冰毒。
依照《刑法》第347条及相关法律规定,泸州中院一审判决:张树林、杨明富、喻雍见、魏文华、杨兴汉五人分别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罪,均被判处死刑;马虎、许学斌等八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赵兴军马兰 记者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