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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名教师写短信被拘续 教师已起诉县公安局
2006-11-29 10:40:00 作者: 中国青年报

  “匿名短信”引来拘留之祸

  本报记者 李斌

  李茂余和董国平终于决定“拿起维权的武器,讨个说法”:11月23日,他俩把五河县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和道歉。

  三个月前,安徽省五河县一中的这两位教师,被警察搜家、通宵审讯、拘留10天,并各处罚金500元;接踵而至的是行政降级、免职、记大过等处分;与此同时,县电视台的一则报道反复播放:“我县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匿名手机短信散布谣言、中伤他人的诽谤案。 ”

  被匿名短信“中伤”的对象张某,今年3月被县委组织部指定为校长人选正在进行考核。张某此前是五河机械厂的书记,代理一中校长近半年。李茂余认为,他“并不适合担任校长一职”。这位县人大代表、校教务处主任,直接向组织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但接下来的一个月,县里再次对张某进行考核,这让李茂余觉得“大有必用张某当校长的意图”,为了引起组织上的重视,“希望一个懂教育的人来做校长”,李茂余决定“匿名信访”——给县领导发短信。

  年近半百的李茂余,把两条短信发给了十几位县领导,只有一人回复,称他的做法并不光彩。其时,身为一中教务处副主任的董国平,也用临时买的手机卡发送了类似短信。

  在后来的审讯期间,警察出示了几十条短信,李茂余爽快地承认了其中两条为他所写。其中一条这样写道:“悲叹县委毁一中,硬把痞子当能人。众人皆明组织过,力保虚名违民情。××浮夸好酒色,注重舞弊善投机。拉帮结派治骨干,差点因他丢示范。”

  其时,有人形容,反映张某的短信“满天飞”。对此,董国平反问:“这是否说明了一种民情?”

  张某真有短信中所言的那些问题吗?董国平轻轻地笑了,他这样回答:“如果你到一中做民意测验,在保证大家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你会得到一个非常真实的结果。”顿了顿,他补充说:“这个结果我不说你也知道。”

  短信传来传去,几个月来,董国平偶尔听到风声,说县里会查。可他没想到,这一天还真的来了。8月18日下午,他被叫到学校办公室,那里人人“脸色凝重”。然后,他被带到另一间办公室,两个便衣向他亮明了“警察”身份。董国平被要求交出手机,并被当场检查了钱包。

  接下来,他的住所遭到搜查,连“写有两首涂鸦之作(与诽谤无关)的台历”也被抄走。董国平形容,当时有一种“坠落地狱的感觉”,“脑子一片空白”。

  几乎与此同时,李茂余的办公室和住宅也遭到搜查。他向县委书记反映问题的信件底稿、电话簿和一部破旧的手机被抄走。他回忆当时“很紧张,心里不是滋味”。

  当天晚上,李董二人被带离学校接受审讯,一路上“不许交谈”。同时被带走的还有校图书馆的一位女管理员,她后来被罚款200元。

  接下来就是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审讯,这种审讯带给李董二人的感觉是,“威逼利诱,不管你承不承认,都是铁案”。这与稍后一天接受审讯的另一位老师卢书东的感受一样。一向“沉默寡言,不问世事”的卢书东,至今没弄明白为何把他也扯了进来。在接受审讯时,他“违心”承认后来又坚称自己没有编发过短信,但仍被拘留5天,给予记过处分。

  审讯过后,忐忑不安的李茂余找到两位县领导,表示自己没有乱发短信,如果真有错误会承认的。一位县委副书记一本正经地回了一句话:“这种事情还有地方判过七年的呢。”

  随后,县电视台一条新闻反复播发:“县公安部门透露,这是一起严重的有组织、有计划、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造谣诬蔑、混淆是非、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为查明匿名手机短信的始发者,打击其非法气焰,整饬社会风气,维护我县的政治稳定”,公安机关将“保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权力”。

  报道“用词严厉”,听得董国平“心惊肉跳”。他表示,“我的出发点只是希望一中能好”,至于是否构成诽谤,“要由真正的法律来判”。

  让他和李茂余难以接受的是,在法律判决之前,县公安局已做出结论:作案嫌疑人李茂余伙同董国平并指使另外两名教职工,使用6个不记名的手机卡,编发短信20条,先后向五河一中教职工、县科局级领导干部及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发送匿名短信300余条。内容主要是一中代校长张某“拉选票”、“嫖娼”、“缺德性”、“收贿”、“痞子”,并攻击县有关部门“强奸民意”,接受财物等。

  而在李茂余、董国平被拘留的前一天,张某被调任他职,校长改由该县教育局一位副局长担任。

编辑: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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