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受审(图片来源:北京晨报)
原北京石景山区人大代表张礼,利用担任石景山区八宝山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八宝山公司)经理职务之便,先后侵吞该公司的拆迁补偿款及工程款330余万元,收取贿赂330余万元。12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礼无期徒刑。
张礼今年56岁,1968年参加工作。八宝山公司是石景山区农委的下属单位。在张礼担任八宝山公司经理期间,他采用采取隐瞒收入不入账、虚假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侵吞公款,其行为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
2004年3月,中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远洋山水”项目一期拆迁征地工作遇到困难,于是请八宝山公司负责协调,并答应给被征地的个人和企业421万元。张礼得知此事后,要求开300万元的支票,剩下的支付现金。在筹集到100万元现金后,公司派了王某和郝某给张礼送过去。谁知,送钱时张礼竟顺手拿出20万元让王某收下,王不敢要,张礼说:“没事,这里我说了算。”
经八宝山公司及公司财务人员证实,公司只收到了这笔拆迁补偿款的300万元支票,张礼在未经八宝山公司领导集体讨论的情况下,个人指派八宝山公司财务人员向部分居民和企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
除了侵吞公款以外,张礼还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公然索取贿赂。2002年的一天,八宝山公司下属单位承包商段某和张礼出去办事,路过西四环杏石口桥时看到“诚品建筑”楼盘的售楼处,张礼让他一起去看看。过了一段时间,张礼给他打电话,让他去“诚品建筑”售楼处。张礼订下一处244平方米的房子,房子是以张礼的女儿的名字购买的。张礼要求段某交纳了首付款及各种费用,并每月支付按揭款,还要他给房子配上家具。段某为此共花费了95万余元,他承认,自己并不愿意交这些钱,但由于他经营的宾馆是八宝山公司的下属企业,许多地方都需要张礼的帮忙,所以硬着头皮也得出这笔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礼利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张礼在犯罪后能够坦白其所犯的全部罪行,有一定悔罪表现,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张礼表示要上诉。 (吴庆才 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