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闹得沸沸扬扬的“窃听门”事件让布什政府头痛至今,但布什坚持宣称,他绕过司法部门直接授权情报部门窃听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恐怖袭击”,并以此为借口百般辩解。但2月5日出版的美国《华盛顿邮报》却爆出猛料:布什总统大力支持的“窃听”手段在涉嫌侵犯公民的自由和隐私之余并没有取得多大成果,每年通过大量的窃听工作,仅仅有不到10人的行为引起情报部门的怀疑。
根据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情报官员叙述,为了防范恐怖袭击,布什曾经授权窃听过上千起美国公民的通讯情况,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等等。另一名情报官员比较肯定地说,窃听的通讯数量应该在5000起左右。但如此“广泛撒网”,最后捞上来的“战果”却显得有几分尴尬,据统计,在布什政府采取如此“非常手段”的4年里,每年通过大范围窃听锁定的可疑分子还不超过10人,这表明,被美国政府窃听的大量人员都是普通公民,真正的恐怖分子少之又少。
根据熟悉情况的官员透露,许多美国人都在不知不觉中被窃听。首先,美国情报部门运用一个电脑系统来甄别每天成千上万从美国发出或是到达美国境内的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然后通过与声音记录和数据的比对进行排序,自动排列出一些“可疑内容”由人工进行分析检查。在情报人员监听或者分析记录后,电脑系统一般在几天或几周后就会将这些记录销毁。
根据美国的有关规定,要对海外通讯活动进行监听必须经过美国特别法庭的授权,而要得到这个授权,必须证明“在打电话的两个人中至少得有一个有足够被监听的理由”。而美国情报官员自己也表示,制定这个监听计划的决策者们都深深知道他们绝对达不到这个标准,因此才刻意绕开特别法庭,“擅自”进行监听活动。但这样低的成功比例实在让人难以心服。
布什总统曾经坚决拒绝透露授权监听的人数,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示,采取监听行动是为了“监视恐怖活动”。但自从这个消息爆出之后,批评者一直表示,监听行为破坏了公民的自由。在情报官员透露出监听得到的重要线索如此之少后,反对之声更是甚嚣尘上,一些接受采访的美国情报官员表示,几乎没有美国情报部门真的认为恐怖分子在美国境内活动,因此监听美国公民通讯情况的必要性实在值得商榷。
另有律师也指出,美国进行监听时电脑系统经常会将留下来的录音等资料洗掉,这也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如果根据这些线索对可疑分子进行搜查,而又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搜查便变得“师出无名”;而这些通过窃听得来的片言只语是否能作为进行搜查证据也有不少争论。
面对来自人权组织和反对者的呼声,布什政府也有一些支持者。这些支持者认为,窃听计划能够“在事实上防范恐怖袭击”。例如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打电话租车,尽管他本人没有任何进行恐怖袭击的想法,但“事实上租车可能构成一次恐怖袭击”,因此监听还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