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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听证预备会今举行 可能确定明听证会陈述人
2005-09-26 10:11:13 作者: SRC-215

    昨日下午,当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小川教授抵达北京时,他的神情有些凝重和严肃。作为全国人大个税改革听证会的“海选”代表,他有幸获准参加明天在北京举行的个税改革听证会。根据安排,他们将在今日参加预备会,可能确定15名-20名左右的听证会陈述人。

    据悉,近期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现行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由于此举几乎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为此,全国人大决定专门举行听证会,在全国选出15-20名陈述人与会发言。

【听证会安排】

    听证会明日举行,发言时间严格控制

    按照全国人大的行程安排,听证会将于27日召开。据悉,听证会将从上午9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而听证会的举办地点则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二层大礼堂,届时听证会代表将乘专车前往。

    “根据安排,每位听证陈述人第一次的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昨日下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与会人员称,“有关方面规定到第6分钟时会给予提醒。”

    据悉,根据规定,法律草案起草部门代表的陈述发言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在各陈述人之间分配,但总时间不得超过每人8分钟的合计时间。在第一轮发言结束后,听证陈述人可以作补充,时间不超过3分钟;听证陈述人发言内容偏离听证事项时,听证会主持人应及时提示,必要时可终止其发言。

    在听证陈述人发言结束后,听证人可以就发言内容向听证陈述人进行询问,而听证陈述人的回答应当简洁;旁听人不得在会场发言,但可以送交书面意见。

    在听证会结束前,由听证主持人作小结,简要概括听证会的基本概况。到28日,全国人大安排与会代表各自返回。

    40名代表与会,其中包括农民工

    昨日下午,在一份书面材料中,记者发现,全国一共有40人参加此次听证会。与会人员来自上海、广东、西安、内蒙、湖南、江苏、浙江、重庆、陕西、山东等地。

    据悉,在公告中,全国人大称修正案(草案)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1500元,为进一步广泛听取包括广大工薪收入者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听证人,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则要求是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公民。

    对此,公告中规定听证陈述人的人选,按照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收入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选取,而听证旁听人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另外,公告专门规定,作为草案起草部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各1人;全国总工会的代表1人,东、中、西部省、自治区财政或者税务部门的代表共3人,直辖市财政或者税务部门的代表1人。

    在该书面材料中,记者看到,今日上午,40名代表将分成两组,在所住宾馆两个会议室分别召开预备会。

    “我估计,应该是选择确定听证陈述人,而其他人员将成为听证旁听人,”来自重庆的吴志才认为,他是以“农民工”的身份入选。根据全国人大的公告,听证会将有15-20名左右的听证陈述人,而其他人员则是听证旁听人。

    关于预备会的任何内容,现场工作人员一概拒绝透露。

【听证会意义】

    既是立法进步,也是普法宣传

    “此次听证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举行的首次听证会。”对于此次听证会,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给出了很高评价,“它无疑改变了过去一贯由学者闭门订法的习惯,让更多的普通大众有机会参与进来,体现了很高的透明度和立法进步。”

    “作为国家收入来源,个税与其他税种存在着很大区别,”对于个税,胡怡建解释,“个税主要由个人缴纳,而其他税种大多由企业承担,所以个税几乎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这也是其受到大众关注的根本原因。”

    胡怡建表示,举办听证会并选举代表参与,无疑会让更多的公众了解税收、税法知识,同样也会更多地关注税收,相当于在群众中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

    此外,胡怡建还对“减除费用标准”和“起征点”予以区分。他认为,“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课税对象数额低于起征点时,无须纳税;当课税对象数额高于起征点时,就要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而“减除费用标准”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无须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则对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作者:□晨报特派记者李锐北京报道

编辑: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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