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9月24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悉,针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难、职工合法权益难得到保障等问题,石家庄市制定了《石家庄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用立法的方式保障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该条例已于23日获表决通过。
石家庄市目前已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经济组织42万户(其中企业约1.8万户),就业人员130多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80多亿元,已成为支撑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尚处在不够成熟的发展阶段,劳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作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会难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企业阻挠和变相阻挠职工组建工会,有的为职工参加工会设置障碍。有的虽然建立了工会,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制定一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条例,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保障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十分必要。
《石家庄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规定了企业职工组建工会的权利、工会组织原则、组织形式及组建工会的程序和时限约束。法规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组建和参加工会。为解决有些企业对职工组建工会不予支持的问题,该法规明确规定,企业阻挠和限制职工组建工会的,上级工会有权直接派员到企业筹建工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