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广州召开的亲属活体供肾移植基础与临床技术研讨班上获悉,我国器官移植的数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器官移植的法律,导致了国内器官移植的无序竞争。目前,每年的肾移植量不足发病人群的1/10。为此,专家认为器官移植立法迫在眉睫。
尿毒症患者肾源缺乏
据广医二院器官移植中心的潘光辉主任介绍,我国每天新增的尿毒症病人在10万~13万之间,而根据我国器官移植协会的统计,每年的肾移植量约为8000例左右,每年的肾移植量不足发病人群的1/10 。由于肾源的缺乏,更多的病人只能靠着血液透析或是其他方法来维持生命,每月高达6000 元的透析费用让患者不堪重负。
由于肾源缺乏,往往一个捐献的器官出来,几所
医院抢着要。但是由于没有法律规定,所以令管理者左右为难。北京如今已建立了器官分配协调系统,专家呼吁作为全国经济前沿的广东省,更应该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
器官移植出现无序竞争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主任委员陈实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目前每年的器官移植手术量如今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而且国内一些知名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技术力量也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目前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对开展器官移植的机构缺乏一个准入制度,以致从事器官移植的机构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经常有一些机构由于技术不过关而导致手术失败,“在目前器官来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这是非常浪费的。”
同时会上还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是以移植中心(医院专科)为单位来获取器官的,“通俗地说就是谁有本事争取到器官来源,谁就能多开展手术,这种根本没有法律约束的机制使得获取器官的手段非常混乱。”
非亲属捐肾缺乏法律保障
有的专家认为,现在我国以无心跳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其实以脑死亡为标准更为科学。因为脑死亡是不可恢复的,即使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也不可挽救,不如捐赠出器官,救助更多的人。但是我国对于脑死亡在法律上是空白,更有很多人把脑死亡等同于植物人,所以家属往往不同意。
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会副主任委员梅骅教授说,我国现在才完成近500例亲属活体肾移植,而在美国,这种被称为“情感捐赠”的移植达到35% 以上。其实我国也有非亲属之间的捐赠意愿,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有的医生担心这样涉嫌贩卖器官,有的担心供体、受体在做完肾移植以后出现后遗症。所以即使有人志愿捐肾来救活他人,医生也不敢接受手术。
捐赠器官立法要等10年
目前我国关于器官捐献及移植的立法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对于脑死亡条件下的器官捐赠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真空期。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委陈忠华教授称,要制定全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起码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全国不少器官移植专家在配合
卫生部进行立法讨论的同时,也在积极地进行志愿捐赠器官的公益宣传。(记者蔡民 游曼妮 通讯员邢洲 李奕华 伍晓毅 胡延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