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这一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如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10月10日《北京青年报》)最近几年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基本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桥梁横跨城市或江河的上空,显示了良好的基本建设发展态势。然而,与此同时,有关建设质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的面前。从这几年媒体披露的一些消息来看,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但是,抓工程质量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合力”,任何单方面的“单兵作战”都会显得苍白与无力。以建设工程为例,工程从立项到开工,从施工到竣工,每一个环节都要牢牢把握住质量关,仅有质量检测是远远不够的。况且,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如果把抓质量的赌注统统押在罚款上,未必就能抓出真正的质量来。 这几年一些地方把罚款当成一种惩罚工具,公安部门对违法者要罚款,交通部门对违犯交通法的要罚款,眼下建设部门又要对违犯质量法的进行罚款,这样罚来罚去,能罚出好效果吗?人们不能不心存这样的疑问。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才是根本目的,而对一个业主,一个包工头,甚至于一个质量检测部门来说,几万元的罚款能形成多大的威慑力和震慑力呢? 几万元的罚款相对于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利润来讲,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因此,我们不能对罚款抱有过多的期待,应该强化的是法律的权威和出台合理适用的制度,须知,罚款不是“万能药”,它根治不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