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冠县讯 因双方有矛盾,冠县一男子为报复,竟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频频骚扰对方。近日,该男子被冠县警方予以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500元。据了解,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聊城市开出的第一例因手机短信骚扰他人而被警方处罚的罚单。
5月17日下午,家住冠县城区的男青年唐某到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称5月17日当天,冠城镇居民宋某连续9次给他发来带有侮辱、恐吓性质的手机短信,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到有关部门调取了宋某发给唐某的骚扰信息清单等证据,并依法传唤了当事人宋某。
经询问,宋某与唐某有矛盾,为报复唐某,宋某才多次发短信进行报复。依据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对短信骚扰的处罚是个盲区,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目前社会上一些人喜欢发送黄段子等无聊短信给他人,这种人如果因多次发送骚扰短信遭人举报,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记 者 高 祥 通讯员 栗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