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7月1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朱国强、周建平、王平、刘建柱、张乃彬、樊兆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人死亡一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9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朱国强的表哥张伟亮到东营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在交警的主持下与事故受害方协商处理事故至23时许。朱国强、周建平闻讯后,指使成瑞、王伟成(二人在逃)纠集王平、刘建柱、张乃彬、樊兆成、苏北京、刘强强(二人在逃)等20余人,携带三支猎枪,分乘多辆汽车窜至交警二大队附近。
当晚23时50分许,被告人朱国强、苏北京等人在东营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大门西侧朝天鸣枪,驱散万泉村村民,后伙同王平、刘建柱、张乃彬持枪冲入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办公楼,威胁正在处理事故的民警和万泉村村民,并强行将张伟亮带离交警大队。被告人刘建柱、成瑞、王伟成、王平、张乃彬等人在交警二大队大门东侧持木棍、砖头等物对前来协助处理的袁某进行殴打,后袁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朱国强、周建平、樊兆成等人持枪冲入交警队并威胁在场群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平、刘建柱、张乃彬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作者:董振河 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