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讯 “十一”黄金周外出游玩本是愉悦心情的好事情,但若是丢失了随身的贵重物品那您说心烦不心烦。这不,10月3日,天桥民警就接连捡到两个丢失的钱包,经过一番查找才将钱包物归原主。 10月3日早9时许,天桥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四中队接到群众报警:位于堤口路的某公司员工赵某在公司营业大厅内捡到一个黑色皮包。接警后,巡警四中队民警来军、王斌立即驾驶警车赶到该公司。经过检查,民警发现黑色皮包内有一张名为孙某(男,48岁,济南人)的身份证、3000元人民币现金及其他物品。民警判断这个黑色皮包很有可能就是孙某不慎丢失的。于是民警立即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查找孙某的联系方式。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努力,民警终于与孙某取得了联系。在核实并确认皮包确为孙某丢失的皮包之后,民警便将皮包物归原主。孙某拿到自己丢失的皮包后非常感动,说自己早上到某公司办理业务,临走时不慎将皮包拉下,自己还未发现就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孙某连声称赞天桥警方工作效率高,并当即掏出1000元现金表示感谢。民警婉言谢绝了孙某的好意,同时提醒孙某以后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无独有偶,10月3日下午1时许,天桥公安分局巡警四中队民警杨学杞、张东健巡逻至堤口路某超市门口时,在靠近路边的在花坛内发现一个棕色钱包。经过检查,民警发现里面有一张名叫于某(男,30岁,泰安人)身份证、银行卡及一张3日下午3时的火车票。鉴于身份证的主人是外地人,且火车票上标注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民警判断失主于某很可能会去火车站等候。于是民警直接驾驶警车赶到了济南火车站。在火车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候车大厅的喇叭进行广播寻找于某。经过广播,民警果然找到了于某。拿到了自己丢失的钱包,于某高兴地说:“国庆节我到济南探望朋友,没想到临走时发现钱包丢了,返程的火车就要到点了,我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钱包,只好到火车站碰碰运气,看是否有好心人捡到钱包能给我送过来;如果不行,我就只有返回泰安了。多亏了济南警察,关键时刻帮了我,真的太谢谢你们了!”随后,于某按时坐上了返程的火车。(通讯员 王兵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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