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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男子酒后奸杀84岁老人被判死刑
2006-07-19 16:13:00 作者: 北京娱乐信报

26岁男子酒后奸杀84岁老人被判死刑

张俊峰被押赴刑场。通讯员 王文波/摄

  因找不到工作心情郁闷,26岁的本市小汤山居民李志强酒后失控,将邻居家84岁的老太太奸杀。昨天,遵照市高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令,市一中院将李志强等一批重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失业郁闷

  26岁男子奸杀邻居老人

  李志强只有初中文化,失业前曾在一家工厂开车,因为喝酒耽误工作被单位开除。失业后,李志强觉得郁闷。2005年4月21日晚上,李志强喝酒后想起中午曾到邻居家串门,知道邻居晚上值夜班,家中只有84岁的老太太在家,于是起意强奸。

  当晚11点多,李志强翻墙闯入邻居家,正当其对睡觉的老太太实施强奸时,老太太被惊醒,李志强怕被对方认出就用手扼压老人颈部,又将棉被蒙在老人脸上,拳击头面部数下,致老人昏迷后将其强奸。老人因被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志强作案后逃离现场并掠走804元钱。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李志强表示出了后悔之意,但没有做过多的辩解。李志强的辩护人则认为,李志强思想郁闷、酒后失控,主观上只是想将老太太打昏,老太太年迈体衰也是其死亡原因之一。

  2005年11月,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志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思想郁闷、酒后失控不能成为其犯罪的理由。

  警方给李志强做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证明,李志强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普通熒理性醉酒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无明显削弱,具有完全责任能力。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老太太家属经济损失5.3万多元。听到这一结果,李志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挨骂记仇

  19岁男子砍死老板儿子

  昨天,法院还将为报复杀死老板儿子的19岁河北男子张俊峰执行死刑。张俊峰初中毕业后到一所技工学校就读,后中途辍学。2004年4月来到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某小区当保安,干了没多久,又来到刘先生开的水站做送水工。

  在水站干了两个多月,张俊峰因为干活儿出错,总受到老板的批评。据张俊峰供述,有一次他送了3瓶水,应记成3元,但他记成了1元,老板知道后骂他是“家贼”,这让张俊峰心里非常难受。

  回家后,张俊峰被父母送到一所计算机学校学习,但在学校里,张俊峰总会想起自己在水站受到的批评。这种情绪积压久了就变成了仇恨,随之他想到了报复:“杀了他的儿子,让他一辈子也过不好。”

  2005年6月4日,张俊峰来到刘某家,诱骗独自在家的刘某之子——11岁的小超(化名)打开房门,进屋后张俊峰趁小超不备,将其按倒,并持菜刀猛砍小超的头部、颈部,将其杀死,并掠走刘某家600元。2005年12月6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俊峰、李志强在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都提出了上诉,但被驳回。

  昨天,法院同时还对因嫖资问题杀死歌厅“小姐”的北京青年王华敏等重犯执行了死刑。

  信报记者 郭志霞

编辑: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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