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18日消息:电视剧《浴火凤凰》替身演员陈允炘溺水身亡索赔案昨天在杨浦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陈允炘家属的律师朱广平当庭质问被告:“难道说声对不起就这么难”?而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80万赔偿金,被告电视剧投资方明确表示数额太高,“我们愿意赔偿,但仅限于法律规定之内。”
今年7月26日下午4时许,正在上海拍摄的电视剧《浴火凤凰》剧组突发意外。55岁的沪籍群众演员陈允炘在扮演水上“浮尸”时不幸溺水身亡。之后,家属方面要求该剧总导演王晶道歉,但剧组方对此始终避而不谈,使得事件陷入僵局。两个月后,家属正式将该剧投资方——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及群众演员中介公司以及上海影聚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在诉讼请求中,死者家属除提出赔偿外,还包括一下内容——投资方让该剧总导演王晶向家属赔礼道歉;投资方在上海的主流媒体上登报道歉,承担责任;该剧的片尾演职员字幕表上打上“陈允炘”名字等。
据原告方称,陈允炘是影聚公司的一名缴费会员,此次他经影聚公司推荐去《浴火凤凰》剧组担任群众演员。剧组为了节省开支,竟让一名普通的群众演员来担任专业要求很高的替身演员的戏份,报酬仅300元。而且当时剧组并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事后又抢救不力,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王晶作为该剧总导演,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
“就差一根绳”。对于事件的发生,投资方如是说。其认为,对于事件的发生投资方确有其责。但同时表示,陈本身也有过错。据剧组的现场制片成晓辉称,当时剧组曾准备了救生圈和麻绳等工具,但陈允炘说不用在身上绑绳子。事发后,除了抛救生圈,剧组有关人员还跳入水中救人,但未成功。
投资方说,家属提出的4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费及2.5万元律师费于法无据。并称,事发后他们曾和家属方面协商过赔偿一事,也提出过赔偿46万,但被家属拒绝。即便如此,但如果法院最后判决的赔偿金额少于46万,投资方仍将考虑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家属额外补偿。
作为第三被告,影聚公司声称陈允炘根本就不是他们的会员,只是公司法人代表的一位朋友私自收取了陈允炘120元所谓的入会费,而陈允炘到剧组拍戏他们事先也不知道,故此事与他们无关。
鉴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青年报 作者: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