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春节前将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告上法庭后,香港嘉利来公司又于前天将市建委起诉至市一中院。其起诉三个政府部门的理由,都是行政不作为。
1994年,香港嘉利来公司与北京二商集团等三方共同开发建设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其占60%的股权。
中途,因市外经委(市商务局前身)批准及市工商局核发执照,香港美邦集团有限公司取代了原香港嘉利来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大股东易主后,嘉利来公司向商务部申请行政复议,还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双双获得了支持。但市商务局并未执行复议决定,恢复嘉利来股东地位。市工商局也以未得到市商务局的通知为由拒绝。嘉利来公司遂以行政不作为,起诉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
前天,香港嘉利来又将市建委起诉至市一中院,称其多次向市建委反映美邦公司,既无合法存在基础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开始非法施工,市建委不但不予查处,还于去年4月28日向美邦公司发放了房产预售许可证。香港嘉利来称,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市建委在美邦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颁发《预售许可证》属违法行政,因而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市建委立即查处美邦公司违法施工行为,并撤销《预售许可证》。(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