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珠区新港西路顺景雅苑的业委会选聘了新物管,可旧物管迟迟不肯撤出小区,导致新物管无法进驻。为此业委会与旧管家对簿公堂,此案昨日在海珠区法院第四次开庭。
顺景雅苑业主委员会在去年5月正式成立。当时的物管是由开发商选聘的,许多业主不满原物管的服务。业委会为此决定选聘一家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们告诉记者,去年六七月间,业委会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获得了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近74%的同意(已超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2/3的比例),决定招标选聘新的物管。
去年8月20日,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业委会与该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然而,由于旧物管认为业委会的招投标授权签名不真实,怀疑部分签名非出自业主本人之手。扣除这些有问题的签名对应面积比例,业主授权投票事实上达不到法定的2/3。为此,旧物管一开始就不承认业委会在业主中对招投标的意见征询,投标前也明确表示放弃竞标。
此后,旧物管一直拒绝与其办理移交手续,拒不撤离小区,令新物管无法进驻。据业主反映,现在旧物管不肯走,又不履行物管的义务,小区治安、盗窃案件频发。
无奈之下,业委会经业主授权,在今年年初将旧物管诉至海珠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终止对小区的非法管理。昨日下午,本案在海珠区法院四次开庭,双方围绕着当时授权投票是否达到法定的2/3这一焦点,提交了部分新的证据。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