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法治>维权
站内搜索:
律师跳槽得原东家推荐 律协文件引发侵权争议
2006-04-06 14:08:13 作者: SRC-173

    昨天,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在律协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两条规范执业指引。而一条“律师转所必须由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没有推荐信不得接收”的规定却引起侵犯律师就业权的争议。

    市律协纪律委员会规定,凡本会所辖律师事务所接纳其他律师事务所转来的律师,无论是受聘还是入伙,也无论该律师来自本地或者外地,接收的律师事务所都必须要求其出具原执业机构主任或者其他合伙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推荐信应当载明被推荐的律师的专业教育背景、执业年限、职业操守、专长以及业绩方面的评价等内容。律师事务所不得接纳没有推荐信的律师,律师的原执业机构及其合伙人也不得出具内容虚假的推荐信。否则,有关责任人将有可能受到纪律委员会的追究。这意味着没有推荐信,律师将可能会“失业”。无疑,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整个律师行业,防止出现个别“害群之马”。但是,这条规定却在法律界引起争议,有律师和专家认为,这将侵害律师个人的劳动权、就业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向记者抱怨说,原本律师安排好案件、解决完当事人投诉、经济结清,就可以转所了,现在,一旦律师与律所主任或其他合伙人产生矛盾,无法得到推荐信将无法转所,律师个人的职业生涯将受到影响。清华大学客座教授左祥琦认为,市律师协会强制规定律师转所必须有推荐信,将侵害律师个人的劳动权、就业权,相对市律协而言,律师个体是弱者,一旦因无法取得推荐信而无法转所,维权将变得十分困难。

    另外,去年11月13日发生了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荣长卷走东景苑小区业主800万元房产证办理费用事件后,律协针对近来发生的若干类似事件,要求今后律师为委托人代管资金必须出具收据、发票等作为合同依据,或者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存入案卷,否则将被视为“私自收费”,私自动用委托人资金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将受到严惩。 (记者 武新)

编辑: 李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