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多元就可以在“朝外MEN购物中心”买到价值6000多元的“LV”箱包,后被鉴定为假货。新京报消息,昨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购物中心经营者朝外门购物商场公司,赔偿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15万元。
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拥有“LV”注册商标。去年9月,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公证处监督下,在“朝外MEN购物中心”地下一层以100余元人民币价格购买到假冒“LV”包。同时还发现在购物中心外墙悬挂了“LV”的大幅广告。9天后,路易威登公司向商场发函要求其停止售假。时隔一个月,路易威登又在商场购买到假冒“LV”包。为此,路易威登公司向商场提出了10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
朝外门购物商场公司称,地下一层的场地是由各商户独立经营的。在接到路易威登公司要求停止侵权的函件后,公司对该地下一层进行了整顿,户外广告也予以及时拆除。商场已尽到管理、监督、整顿义务。
二中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朝外门购物商场公司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商品的种类、质量等进行监督。路易威登公司两次在“朝外MEN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的事实说明,商场没有尽到其应负的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应该赔偿。但是由于路易威登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法院没有全部支持。(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