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9时,江苏省邳州市土山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公开调解该镇聂阁村徐翠华老人诉宋绍佰等五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调解由八路法庭副庭长李绍元同志主持,协助调解人为该镇司法助理刘继早同志。
原告徐翠华老人年近八十高龄,可五个儿子均不赡养老人,导致老人居无定所、身无分文。长期以来母子矛盾不断,虽多次经地方组织调解,仍得不到落实。无奈之下,老人诉至法院,要求五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八路法庭受理该案后,由副庭长李绍元同志承办,他充分利用构建的新的社会调解体系,通过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制度,指导协助调解人参与调解。
经过一个多小时听证,五被告当场全部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纷纷保证认真落实调解协议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的感谢,令承办法官激动不已,参加听证会的群众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纷纷称赞这种人性化的调解方式好。
今年以来邳州市人民法院八路人民法庭根据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着力打造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为主线的社会调解网络体系。先后对社会调解组织成员开展了四次调解培训,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先行委托社会调解人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和社会影响较大,争议较多的民事案件由法庭主持调解,协助调解人参与调解。实践证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止目前,经该庭利用该制度调解的案件100%调解结案,申请执行率为0,信访申诉率为0,较好地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力的保障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