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人物的“非典型”真相

2013-07-31 15:25:00来源:青年记者作者:

● 林乃鹏


  案例剖析:袁厉害是“厉害”还是“受害”


  《人物》杂志今年2月号刊发《厉害女士》一文,引起舆论哗然。文章称,记者经7天调查发现了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将收养的孩子划分等级,为自己和家人购置超过20套房产,运用关系帮人办事牟利。


  此文一出,袁厉害此前被媒体树立起来的“爱心妈妈”形象被颠覆。人们这才明白:原来她并不高尚,只是个精明又普通、善心和私欲共存的农妇,只是当地政府与媒体打造的“中国式好人”。


  不过事情还没完。就在《人物》杂志刊发《厉害女士》一文,让人们以为发现了一些真相之时,袁厉害的亲属及被采访者的回应声明,引起了人们对该刊记者调查的真实性以及目的的怀疑。


  折腾了一回又一回,时至今日,人们仍然不知道袁厉害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有关媒体就像集体导演了一场闹剧,剧中主人公袁厉害的角色定位始终扑朔迷离。被闹剧戏弄的,则是广大读者。


  对于一个典型的新闻人物,新闻报道铺天盖地,但始终没有给读者一个准确、客观的事实;一些媒体摆起了乌龙,扰乱了公众的视线,让公众不知所以。


  真相只有一个,袁厉害要么真的是“厉害”角色,要么就是“丑化”报道中的“受害”者。为什么在不同的媒体上,袁厉害的面目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以“真实”为生命的新闻媒体为什么让读者感到莫衷一是?


  


  现象反映:新闻假象污染读者视野


  袁厉害报道事件绝非个案。王立军曾经被包装为打黑英雄、警界楷模,原来也是作奸犯科,最终沦为阶下囚;林春平曾被报道为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的温商翘楚,风光无限,结果收购一事子虚乌有,甚至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发财”而锒铛入狱。


  从重庆王立军到温州林春平,再到兰考袁厉害,对这些人物的新闻报道有一个共同的轨迹:新闻人物未出事前,都是标杆和模范,媒体一片唱红,甚至新闻人物被推上神坛;而新闻人物一旦出事,媒体马上进行口诛笔伐,舆论一片哗然。


  真实是新闻的价值所在。但在新闻实践中,报道失实常困扰新闻界。那些中国式的“造神情结”挥之不去,“最美标签”一个接一个而来。


  如果不能客观地报道,不能给出相对真实的“真相”,那么新闻媒体还是先“闭嘴”为好。失真乱象就像空气中的雾霾,只会污染整个新闻环境,让读者反感。


  


  根源探究:新闻质疑和调查本能的退化


  虽说不同作者对同一人物、事物的认识和看法会有所偏差,但“神”和“鬼”、美与丑之间总有一道明显的界限。在上述所指的新闻报道“乌龙”事件中,新闻媒体对同一新闻人物所做出的形象塑造如此大相径庭,实在令人瞠目。


  这些典型人物的非典型“真相”,不由引发人们的质疑:新闻采访调查到位了吗?记者说的是真的吗?这种质疑,表面看似是怀疑记者的采访作风,实质上更是考问记者调查本能的退化问题。


  新闻老前辈对“新闻”的定义,无不将“事实”作为第一性。陆定一提出:“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范长江认为:“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可见,反映事实是新闻有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性。


  事实如何呈现?靠的是质疑和调查取证。质疑才能产生调查动机,而调查是职业新闻记者独立、深入、细致、全面挖掘真相的手段。不对事件或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度挖掘,就不能深刻了解新闻事件的内在动机;不对事件或问题进行全面立体的排查,就不能理清问题的诸多关联因素,也就无法获得全面的信息。


  然而当下部分媒体所做的报道,大多主观定调、流于形式,攫取受访者的只言片语填充自己的新闻框架;看问题只是浮在表面,缺乏质疑的意识和勇气,对新闻人物和事件的探究不够深入。媒体仅是将被掩饰的故事转述给了读者,而非全面客观的真相。对同一人物,不同新闻媒体的报道多了,难免出现五花八门、各执一词、相互矛盾的现象。


  不过,新闻媒体质疑和调查本能的退化,责任也不完全在媒体身上。首先是新闻体制缺乏独立性,新闻监督被束缚,甚至被阻挠,记者往往难以掌握真相。一些媒体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进行教条式的典型报道,主观倾向泛滥;同时许多报道被“口径化”,常常人为地掩盖事实。


  除了体制之困,现今媒体市场竞争激烈,个别不良媒体为了追逐经济效益,片面迎合受众的口味,置新闻职业道德于不顾,制造了一些虚假新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新闻采编节奏异常急促,为了不漏稿、不开“天窗”,记者编辑无暇深挖新闻事件,迫于交稿压力,只好应付了事。


  


  对策探讨:充分释放新闻调查的能动性


  在赵本山表演的小品《捐款》中,有一句关于《刨根问底》栏目组采访的台词:“他刨得不深,我要往祖坟上刨。”此话虽夸张,却道出了新闻采写应有的态度——深入调查。


  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是媒体反映新闻事件的基本方法,也是搞好新闻报道的前提条件。不从实际情况出发,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滑到主观唯心主义,就不可能把真相挖掘出来。因此,防范或避免新闻“乌龙”事件的发生,要从多方面充分释放新闻调查的能动性。


  首先,要解放思想,打破束缚新闻的体制牢笼


  主管部门要增强新闻的独立性,充分尊重事实,避免过多干预新闻采编业务,尤其是指令性的树典型任务。同时,新闻机构自身也要保持独立人格,不唯上不逢迎,严格遵从新闻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办报。


  其次,新闻单位要牢固树立事实意识,并引导采编人员尊重新闻事实


  一是报道有度,不盲目“制造”高尚;二是加强新闻从业者采编业务培训,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倡导新闻质疑和调查精神;三是不放任记者业务上的浮躁作风,对新闻稿件严格把关,严惩新闻造假行为。


  第三,媒体考核机制要创新,给记者更充分的采写时间


  考核记者业绩,不能单以记者每月完成的稿件数量、写稿字数作为唯一标准,而是要探索一种“质量为上”的考核机制,这样记者才能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沉下去、静下心采访写稿。


  第四,记者要自重自爱,尽心尽责做好新闻报道


  作风正派,坚持客观性原则;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深入群众、多倾听百姓呼声,多核实新闻事件,才能不被假象蒙蔽;常怀质疑意识,勤奋思考,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从不同视角看待问题,才能将事件看得更透彻。如果报道失真或者出错,受害者除了新闻人物,还有记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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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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