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捡垃圾,多少人没有“各司其职”?

2014-09-01 10:51: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楠之
作者:张楠之
    网友@橙子loveyou 称,其于8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和小伙伴们爬山时,在毓秀山偶遇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当时刘捷正在清捡路旁的垃圾。该网友直呼不敢相信,呼唤小伙伴们都到毓秀山求偶遇!此微博立刻遭到网友质疑,不相信有如此巧合的“偶遇”。
    8月30日是一个星期六,属于非工作日,书记在这么个日子被“偶遇”在旅游景点,并无任何不妥。况且,书记被“偶遇”时正在汗流浃背地捡拾被游客丢弃在景区的垃圾,此情此景,无论其为普通人还是一市之书记,都应受到赞扬。但是很显然,见惯了假“偶遇”真“作秀”表演的网友显然不买“偶遇”说的账。因为,跟官场有过接触的人都知道,别说市委书记,就是区委书记、镇委书记,想拍到他们的镜头都很难,更别说边拍多张了——通常在你刚拿出手机或相机,立刻就被工作人员强行阻止了。
    书记去的毓秀山是当地的著名旅游景点,政府对其是有很大投资的。这样的旅游景点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也有相应的保洁人员,书记捡垃圾捡得不亦乐乎,保洁人员又在何处?景区垃圾遍地,说明保洁人员工作不力,而保洁人员工作不力,则说明管理机构管理不善。对于一市书记来说,去督促相应管理机构的工作,甚至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其工作不力的责任,才是正事。否则,即使再多几倍的像书记这样的志愿者,对于偌大景区的保洁也了无所益。
    这并不是说像毓秀山这样的景区就不应该出现捡拾垃圾的志愿者,有捡拾垃圾的志愿者出现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对捡拾垃圾负有责任的保洁人员存在失职。因为,志愿者的出现还有另一个作用,即,他们用其参与捡拾垃圾的行动,向游客宣传环保理念,以提升游客的环保意识,减少污染景区环境的垃圾的产生。对于一市书记来说,也可能通过参与这样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活动对环保行为进行支持。但前提是,此类活动通常会以某种形式广而告之,以扩大影响,宣传理念。
    但就此事来看,如果“偶遇”真的是“偶遇”的话,书记的举动就是静悄悄的,也就没有环保宣传的目的,而是纯粹的个人行为。而如果真的是个人行为,就不得不面对公众的一些疑问。比如,从“偶遇”照片来看,书记此行同行者甚众,他们是书记的朋友还是同僚?如果是同僚,他们又是如何“偶然”巧遇的?如果不是巧遇,此次活动又是谁组织的?相应的活动经费有无花费公帑?一个更关键的疑问是,书记此行是自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还是乘坐公车?如果是乘坐公车,此举是公事还是私事?如果是私事,则有公车私用之嫌,如果是公事,则本应忙于更重要事情的一市书记为何越俎代疱来做这样一件别人职责范围内的事?
    最好的社会管理是让每个岗位上的人都能做到各司其职。明了了这一点,并且做好了这一点,无论做举手之劳的是书记还是路人,就都不会被质疑“作秀”,“偶遇”才会被真的当作“偶遇”,而不是设计好的“偶遇”。

初审编辑:韦国骞

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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