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公仆本色需要做好“加减法”

2014-12-19 10:11:00来源:大众网作者:周文郁
   周文郁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e题”栏目推出特别策划“减权利加义务,‘一减一加’,还原党员本色”,邀网友畅谈党员如何严守纪律、多尽义务。网友们踊跃发言,讨论热烈。(人民网,1216日)

  我们常说,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表现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然而应该说,生在和平年代,就注定无法通过常规方式来证实党员干部能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定立场、在暴风骤雨面前是否无所畏惧;这时候,能否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否经受考验,就成为检验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尺。因此,这时候党员的先进性,更多地体现在平时的工作中,更多地从小事表现出来。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罗阳之所以英魂永在,就在于他把职业当成事业,把责任当成重任,把使命当成生命;高原之子菊美多吉之所以成为最美基层干部,就在于他始终心中有群众、平等待群众、冷暖想群众、安危系群众、虚心学群众;“卧底局长”陈家顺之所以“感动中国”,还在于他把职责当作服务人民的平台,把岗位当作服务群众的舞台,为乡亲卧底,为百姓打工。

  可以说,这些英雄模范,正是用自己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和乐于助人的大爱精神,坚守住党性原则、彰显了党员本色、展示了党的形象,成为新时代的一面镜子、一面旗帜。

  道德的力量是有形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想以自己带动周围,以优良党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凝聚巨大的正能量,就是要以党章为镜,做好党性修养的“加减法”:为百姓福祉做“加法”,为个人贪欲做“减法”;为自身责任义务做“加法”,为违规违纪行为做“减法”;为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做“加法”,为奢靡腐化的腐蚀性做“减法”。

  说到底,“加”就是要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减”就是要降低自己对物质的欲望,筑牢防腐拒变的底线。唯有如此,才能以自己的忠诚、敬业、奉献、勇敢、善良、担当,成为党规党纪的自觉践行者、国家法律的模范遵守者、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者,从而维护党的形象,提升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初审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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