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公交车上搜身 任性背后的法律缺陷

2016-02-04 14:38:00来源:大众网作者:吴林洋
 吴林洋

  今日(3)11点左右,在110路公交车上,一女性说自己手机在车上丢了,到五里铺站该女性不让全车乘客下车,并要求全车的人一个一个搜身!目前警察蜀黍已经到现场处理了。(24日中国网)

  其实“搜身”是个老话题了,大家都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搜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便是警察,也需要在出示搜查证的前提下,才能对公民进行搜身。对此,我国有明文规定,更别说普通人随便对他人进行搜身,其实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到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以及隐私权。公交车上乘客属于不特定怀疑对象,丢东西的女性不能强制所有乘客接受搜身,拒绝被搜身的乘客也是一种抗议和自我维权。

  丢东西的女性或许心里清楚搜身是违法,但明知不可行但还强求行,何尝不是一种“倒逼”?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合法化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吗?比如说拨打自己的手机,查看公交车内的监控视频等等,这都是办法,但是却单单选择了一种任性、违法的行为,从而引起了众怒。

  公交车上丢东西的事件较为频发,而失主要找回财物是难上加难,这是全社会普遍存在的一道难题。大家能够理解失主的心情,但为此耽误大多数乘客的时间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往往涉及更多数人的利益。如果搜身一举把小偷抓出来,姑且可以算作这一招有效果,但是那些被搜身的无辜乘客呢?他们没有义务就接受搜身,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被冤枉”了,很可能会成为一种尴尬阴影萦绕心头挥之不去。即使事后失主道歉甚至给予物质补偿,也无法弥补精神层面的创伤。如果说公交车上有人丢东西就要面临被搜身风险,那这种尴尬将造成让人很不舒服的恶性循环,从而致使乘客对公交车产生极其厌恶感进而导致没有人来乘坐公交这种交通工具,倡导绿色出行也就成为了一种口号。

  一起搜身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里面既有情感上的不文明、不友善,也有制度上的不懂法,从中折射出我国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盲”,政府的普法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就需要我们政府进一步加强法律普及工作,树立群众法律意识、法律观念,这样才能够打造法治社会,让法治理念根深蒂固,助力打造友善、法治的和谐社会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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