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排队顽疾如何治?

2016-02-05 10:41:00来源:大众网作者:谢青松
 作者 谢青松
  近日,笔者到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在排队等候过程中,笔者和很多普通储户遭遇到一个尴尬的局面,叫号机在叫号时直接跳过众人,就只见一名VIP贵宾卡客户直接“空降”到最前面办理业务,反反复复被插队了好几次,引起普通储户的诸多不满。

事实上,除了以上笔者亲身经历的针对普通储户案例外,近些年来,在不少银行办理业务中,存在着手持VIP贵宾卡客户可不用排队优先办理业务的现象,甚至公然将VIP客户直接插到普通储户前面,解决完VIP客户问题后再给予普通储户办理业务。银行的这种“嫌贫爱富”做法一直被社会所诟病。

  作为一个普通储户来说,银行“爱富”可以理解,为了谋求自身发展,VIP客户一般业务金额大,能给银行带来更多的利益需求,银行为其提供更为人性化的细微服务也无可厚非。但“爱富”的同时不应该“嫌贫”,银行光明正大的把对VIP用户的“关怀”建立在损害普通储户的利益上。此做法不妥。从储蓄合同中看,储户和银行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银行与VIP客户之间订立的优先办理业务服务合同,只在银行和VIP客户之间有效,不得约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因而对普通顾客没有约束力。也没有写出“VIP客户允许插队”。也就是说,VIP客户只是银行的VIP,而非是普通储户的VIP,银行人为干涉约束第三方普通储户相关交易,这是有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普通客户在排队办理业务时有期待权(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可以根据排队情况预计接受服务的时间,以此调整自己的行程安排。银行允许VIP客户插队的行为,大大延长了普通储户的时间“成本”,侵犯普通储户公平交易权,普通储户利益“被牺牲”。笔者不经疑问,凭什么银行可以不受法的“约束”?凭什么银行可以“践踏”普通储户的合法权益?凭什么银行可以违背“先来后到”这一社会契约定规则?

  且早在2008年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家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希望各大银行应当更好地为老百姓和弱势群体提供好服务,“不要搞歧视待遇,应该提供国民待遇。”笔者认为,银行在逐渐市场化、企业化的最大利益追求中,勿忘自身社会承担的责任,据相关数据表明:国家对银行给予政策保护,单是股份制改造,就动用了国家550 亿美元外汇!包括80%小额储户在内的纳税人一点一滴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是众多普通储户默默的在给银行提供保护和支持,笔者想,银行是否有着羞愧呢?银行要长久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是基础,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无以存活。

  笔者认为,银行应建立弹性窗口业务服务,让VIP客户与普通储户分离隔开办理业务,银行工作人员中应施行三种机制,即专人VIP客户负责制;专人普通储户负责制;专人老人、孕妇等弱势群体负责制,径渭鲜明,既有了公平,又承担了社会责任,提升了银行的自身形象,皆大欢喜岂不更好?

  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客户,这才是一个银行应该有的态度;普通储户要的并不多,只是一种被尊重感。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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