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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佰深
3月28日,广州市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委、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将推出文明出行统一行动日——“礼让日”,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即日起到28日,主办单位将专门组织一只志愿者拍摄别动队,并发动广大市民用数码相机记录不文明出行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奖励拍摄者。(3月24日,《信息时报》)
壮哉!广州市又一监督城市文明力举,美其名曰“礼让日”。这让笔者想起曾经盛极一时的“全民监督交通违章”活动,也是用奖励的方法发动群众上街拍摄交通违章。如今之“礼让日”除了出动志愿者外,似乎别无创新。我们且看“全民监督交通违章”,监督来监督去,交通违章仍不见得到有效治理,那么“礼让日”又会不会落个同样的下场呢?笔者不敢乐观。
要知道,“不文明出行”是中国人的一大“优良传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国人多少年的“修行”又哪是这维持几天的“礼让日”能治? 得承认,社会上大多数人是良民,少数是刁民。良民不用监督,自能文明出行;于是,刁民便顺理成章地成了监督的对象。但是,贪图便利的驱动力又哪是监督所能根治?拿“不文明出行行为”的典型——随地横穿马路——来说,曾经的设置护栏、多建过街设施等措施,依然挡不住刁民对刘翔的模仿崇拜。现在又发明个“礼让日”来监督,刁民们有的会说:不就几天嘛,我忍。还有的会说:我翻我的,你拍你的,曝光而已,我脸皮厚!呜呼,只要有这类刁民存在,监督便是徒劳;然则因了奖励措施的存在,监督行为却能够维持下去。于是,政府的苦口婆心,收效可能甚微不说,还会落得个劳民伤财之嫌。
是不是就不管市民的“不文明出行行为”了呢?非也!但不要只是不痛不痒的监督。笔者在此有一“良策”要献给政府。像翻越马路之现象,中国人不就贪图个走直线距离的快感嘛,他们不愿多走一步路找过街天桥或隧道,也不愿爬天桥或钻隧道——麻烦。也就是说,人们就习惯了走地面,哪怕把性命搭进去,该翻还得翻。因此,作为政府部门,还地面于民是关键。而要还地面于民,政府就要把道路或高架空中,或下穿地下。如此一来,还有谁翻越马路呢?除非刁民们是傻子。
有人要说了,道路高架或下穿,不也劳民伤财吗?事实也!然一为治标劳民伤财,一为治本劳民伤财;一长痛,一短痛:如何抉择,见仁见智了。不知魄力十足的广州市政府,对此计有何想法?总而言之,笔者和全体国民一样,希望看到一个文明的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