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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彪
一棵在市场上最多能卖到三四十元的松树苗,把它放在“风水宝地”,竟可明码标价卖到400元到1700元不等,这离谱的事并非是玩笑,而是有人真的“太有才了”。
南京市六合区灵岩山林区内,有一公墓名叫“纪念林”。今年初,六合区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六合灵岩山风景区内的13000座坟墓,必须在4月20日之前迁到“纪念林”里,否则将按照无主坟处理。然而,不少村民发现,要想把祖坟迁到“纪念林”,必须购买一棵价格不菲的松树,这让他们叫苦连天。(4月10日《现代快报》)
政府统一规划散坟平迁,本是一件造福于民的事,何以引来群众的质疑和不满?原来,这里的墓穴有高中低之分,相同的树苗,对应不同档次的墓穴,树苗价格也不一样,低档的400元、中档的800元、高档的1700元一棵。“树苗本身是不收费的,因为公墓管理还存在一些零散的费用,所以就统一算在了‘树苗费’头上。”难怪市民无奈地说,这样的收费实在不合理,这不是明摆着借迁坟搞钱吗?
据报道,灵岩山公墓的收费标准,既没有到物价局审批,也没有备案。公墓管理部门自立标准,擅自冠名收取“树苗费”,在4月20日前,不费吹灰之力就可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资金收入,这绝对是个好点子。我们不妨再往深里想想,既然该公墓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如此有才,应该还会有其它的冠名收费,如“祖坟落座费”、“亲人悼念费”、“停车费”,等等,也可搞“一条龙服务”,如必须购买公墓统一制作的花圈、纸钱、香烛,等等。这样,岂不可嫌得更多。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世道还真“死不起人”了!
公墓管理需要一定经费保障,但其收费行为和收费标准,应当严格依据和执行上级有关公墓服务管理规定。如果以灵岩山公墓这种收取“树苗费”的方式赚钱,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也会争先效仿,想方设法利用公共资源去拓展“经营业务”。到头来,受损的还是咱老百姓。防止类似事情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有所作为。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业的管理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名目乱收费问题,决不让那些“太有才”的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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