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高耗能低附加值的GDP

2018-05-31 11:13: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孙秀岭
  为更好调动全社会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省今年开始正式实施《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这几天,2017年度山东省节能奖拟入围获奖单位和成果面向社会公示,兖矿集团等五家单位和新型绿色节能LED灯具等节能成果受到广泛关注。
  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证。山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作一个能源消费大省。多年来,我省在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产业结构等原因,高能耗企业数量不是少数,能耗居全国首位,主要能耗指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能源需求仍在惯性增长,越来越依赖“外部”,能源约束已成为制约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如果这种状况延续下去,资源难以承受,环境难以容纳,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节能问题迫在眉睫。
  节约能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从笔者调查情况看,不少高耗能企业,过去都是一个个与财政、税收、就业等息息相关的“金娃娃”,有的甚至是地方的“支柱”和“钱袋子”。若强行淘汰这些高耗能企业,阻力肯定不小;若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则要花费一笔不菲费用,需要承担着一定经济压力。正因如此,虽然不少企业明白节能的好处,有助于减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节能投入不够、缺乏节能招数、内在动力不足等问题。企业是节能的主体,要让企业自觉自愿地节能减排,一方面要做好“减法”,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以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该淘汰的坚决淘汰,“倒逼”企业不得不节能;另一方面要拿出更多的好招实招,特别是拿出一定的真金白银,帮助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在节能减排上“不差钱”、有账算。
  节能需要严格约束,更需要有效激励。我省实施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和服务、节能科研和推广应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以及推进绿色体系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取得显著节能成绩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就是一个管用高招,更是一种积极导向。当然,引导和推动企业自觉自愿去节能,还需要在财政、信贷、税收、补贴等方面更加给力,在政策导向上向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用能设备倾斜,从而使更多的企业青睐节能减排,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把节能技术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节约能源,是缓解能源矛盾、改善生态环境的现实选择,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为了山东未来,不能再走浪费资源、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了,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不能再要高耗能、低附加值的GDP了,我们要的是节能、低碳、循环、绿色的GDP,要的是高质量发展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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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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