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扶贫发挥更大作用

2018-07-25 10:51:00来源:南方日报作者:扶青

扶青

  随着消费扶贫理念和实践的拓展,对来自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如何做到可追溯,对消费者群体而言如何做到能识别,是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在日前举办的“2018温暖中国社交电商消费扶贫活动”上,参会专家表示,渠道可追溯、品质能保障,是发展消费扶贫首要解决的问题。

  消费扶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元渠道,购买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从而帮助贫困地区实现增收脱贫。不同于以政府为主导的常规扶贫工作,消费扶贫的最大特点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运作方式,既兼顾了市场化的特点和优势,也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责任感。更重要的是,它会形成一种产业化的内生动力。众所周知,一些贫困地区也有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休闲绿色农业等,但受制于诸多因素无法很好地传播出去,间接挫伤了农民发展产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消费扶贫,可以让农民看到自己产品的价值,为他们带来劳动脱贫致富的动力和尊严。因此,就长远来看,比起“直接给钱”式的扶贫,消费扶贫更能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促进扶贫的质量和效率。

  当前,开展消费扶贫的一个极好切入点是打通电商渠道,这主要是由目前的消费环境决定的。在互联网电商出现以前,农产品的上行渠道主要是下乡收购,也就是“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商→农贸市场→消费者”的模式,其得以运行的前提是,农产品的生产相对集中,农产品的质量比较统一。因为种种原因,我国目前只有20%的农产品能走这种营销渠道,农民的集贸市场只占1.5%。而在减少流通批发环节方面,电商可以说有天然的优势,它直接让生产者和消费者联通起来,以规避长渠道链条中的额外成本,更好地为农民们创造价值。2016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等15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指导意见》,提出每年以扶贫日为时间节点,组织有关电商企业和网络平台,集中购买贫困地区土特产品。就效果来看,在政策和企业的双重支持下,全社会的消费扶贫意识正在逐步形成。

  随着网络技术驱动、购物方式转变、消费转型升级,电商在消费扶贫领域正发挥着独特作用。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品参差不齐,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商家套用一张果农大爷的图片,在网上大搞“救救我们吧”的悲情营销,让消费者产生了厌烦心理。原因就在于,网络另一端的商家可能既不贫穷,也没有滞销,而仅仅是将它当作了营销手段。对于真正有需要的人来讲,这种方式滥用了人们的同情心,抬升了社会信任成本。“精准识别”贫困地区的营销需求,要鼓励贫困地区建立基于统一编码标识体系的追溯体系,避免消费者被营销手段“误伤”。还要看到,消费者出于自愿会购买产品,但最终决定他们能不能留下的,是一个产品的质量和特色,这意味着要解决好贫困县域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市场的关系,规模化产品既要提高数量,还要提高品质,特色农产品则不一定要追求规模和数量。

  “互联网+消费扶贫”模式让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在线化、数据化,提高了流通和交易效率。这对贫困地区来讲是一个重大机会,它很有可能改变目前的农产品上行渠道,助力于扶贫工作的精准识别,带动地方的产业发展。因此,要从多方面下功夫,把消费扶贫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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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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