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加一把“锁”

2018-10-15 10:44:00来源:大众网作者:诚意

诚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笔者的朋友圈里好评如潮:“要从文山会海中解放了,大干一场吧”“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正当其时”“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

  考核是“指挥棒”,很大程度上检验政策、目标、措施正确与否,检验下级落实、担当、尽责成效。督查检查考核目的在于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然而,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的存在,让地方和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部分督查检查考核披着考核“外衣”,实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肉身”。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既绑架了工作的实效,又束缚了基层的创新性,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释放基层改革创新的原动力。实践证明,基层蕴藏着极大的改革动力和创新智慧。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关键在督查检查考核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倘若基层被一系列督查检查考核占去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原创力从何而来?下大力气解决“今天一督明天一查”飞”的突出问题,给予基层更多的改革创新的空间,有利于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整治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提出,重点整治检查调研中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正确看待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数量,不断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防止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成为显摆权威的手段。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在降低频次、精简内容的同时,增强督查检查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形成督查检查考核的正能量。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的要警醒和惩戒;对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捞取政治资本的更要及时纠正,予以问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褒奖和鼓励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对各种告状信、检举信,经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