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商”抖机灵监管莫旁观

2019-04-19 14:51:00来源:光明日报作者:邓海建

邓海建

  抖商,成为2019年的热词。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商业化爆发,让抖商继微商之后开始活跃。有媒体将其形容为“3000万微商大军涌入抖音”。据报道,近期,一场名为“首届世界抖商大会”的活动在浙江杭州举行。该活动吸引了近4000人参会,但大会效果颇具争议,甚至不少人直言这就是场变相的“产品推销会”。

  商场如江湖,江湖规则就是:哪里有“肉”,哪里必有“坑”。“资深导师一对一辅导”“量身打造的教材”……诱人的广告和涌现的培训机构,让抖商们仿佛找到了成功方向。然而在支付了数千元到上万元费用后,抖商们却发现效果远非预期,甚至可能沦为机构拉取更多学员的下线。

  抖音多次“官宣”与抖商大会并无关联。再看看抖商培训的套路,不少仍然是教你“抄袭”视频、微商式拉人头入群、金字塔式地发展“下线”。而所谓的金牌讲师,也不过是高光美颜的忽悠效果。这种带有明显厚黑色彩的商业培训,不过是把“800元买涨粉点赞刷评论‘套餐’”的潜规则做成了貌似“高大上”的生意,污名化短视频商业平台不说,也把电商新业态的水搅得越发浑浊不堪。

  短视频带货,当然是电商经济的新蓝海。这种娱乐购物的社交电商模式,与传统电商有着天然的分界。比如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抖音上已有超过6万的明星达人、企业蓝V账号开通并使用购物车功能。有人致富,想要分杯羹的商家自然纷至沓来。

  不过,抖商虽然是片蓝海,却有两个前提值得注意:一是短视频平台只是带货的渠道,而不可能替代商品与服务本身。说得再直白一些,微商上那些山寨货就算换到抖音上来卖,也并不会立马“速成洗白”。谁也不要指望抖商能为假冒伪劣赋能,更不要指望新平台能蒙蔽了消费者的基本消费素养。

  二是短视频平台衍生的一切产业链,都不在法外之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任何新业态新模式或平台经济样板,都应该在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边界之内。具体的带货行为也好,时髦的抖商培训也罢,“内容靠抄、讲师靠炒”的做法,恐怕迟早会被定位为亟待严惩的灰黑产业。

  当然,消费者也不是砧板上的鱼肉。天道酬勤、商道酬信,不在实体商品与服务上狠下功夫、却在渠道与营销上一意孤行,终究是舍本逐末之举。5G商业脚步渐进、技术迭代更为频繁,传统电商与微商抖商等新式平台终有一天也会成为市场中的“前浪”,而更多新技术与新应用亦会成为点燃汹涌消费热情的“后浪”,但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价值规律和交易底线也会赓续不绝,抖机灵的伎俩只能是一锤子买卖。

  “抖商”不是抖机灵的商家。无论是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抑或保障合法消费权益,面对“一场游戏一场梦”的抖商领域诸多乱象,亟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祭出雷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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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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