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乘应是对霸座者的标配处罚

2019-06-03 09:49:00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燕农
燕农
  动车组列车上又见嚣张霸座者。近日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广深动车组列车上悠闲自得地看手机,两脚搭在对面座位上,一人占三个座位。一名女乘务人员对男子的不当行为进行劝导纠正,然而该男子态度蛮横恶劣,称还要占10个座位,并让乘务员“滚蛋”,叫嚣“关你什么事”。

  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经过调查了解,上述视频显示的是5月27日C7011次列车上旅客不文明乘车的情况。事件发生后,经列车工作人员现场劝导,当事旅客认识到自己这种不文明行为的错误,在列车到达深圳站前向列车工作人员道歉。

  在评论这起事件之前,不妨先看看此前几起霸座事件的处理结果。去年8月份,孙某在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霸座,被曝光后,孙某发布视频公开向当事人道歉,最后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被记入铁路征信系统,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火车。去年9月份,周某在永州开往深圳北的列车上霸座,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被广州铁路局记入铁路征信系统,限制其180天无法购买火车票。大体上,但凡霸座事件发生,一定期限内限乘几乎是标配处罚。

  此次C7011次列车乘客霸座事件中,霸座男如此倨傲刁蛮狂悖嚣张,可见他存在十分明显的主观恶意。这是因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已远不同于传统媒介传播时代,人们获取新闻资讯的渠道并不单单依靠报纸、电视和广播,各种信息会通过移动客户端呈爆炸式地及时推送。霸座事件三番五次发生,想来对乘坐高铁的人士来讲,早已被信息轰炸过好几轮。这种背景下,霸座事件仍然频发,甚至一起比一起更恶劣,显然并不能归咎于不知后果的信息不对称。

  这到底是有些人主观故意要通过这种姿势进入舆论视野,还是对“治安处罚+限乘”不以为然呢?此前几起霸座事件,当事人都被处以治安罚款,并在一定期限内限乘,即便如此,多数网友还是认为处罚过轻。当然,处罚轻与重,并不能凭感知,而是要用法律说话,达成罪罚相当。抛开处罚轻重不谈,仅就限乘来看,也会给当事人出行带来一定期限内的制约,遑论还有征信系统中的污点很难消除,又有多少人能对这种处罚不以为然呢?所以,后续的霸座事件更让人怀疑当事者的动机。

  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去年12月《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及违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方面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由此来看,霸座等恶劣行为已经引起政策层面的聚焦,并给出了明确的惩戒方案。

  道歉不应是霸座者自我救赎的解药。因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地方法规,也是相关针对性政策所不允许的。前述孙某霸座,虽然公开向当事人道歉,但仍没有逃脱破坏规则的惩罚——既然行为涉嫌违法,显然要交给法律去制衡。所以,对本次霸座事件的当事人,道歉不应该是事件的结尾,相反,鉴于处罚已有先例而霸座行为不止,最起码限乘应是对霸座者的标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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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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