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网络平台开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主题活动。活动发布了涉疫情投诉总体情况,报告显示,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180972件。
虽然2020年央视3·15晚会因疫情延迟播出,但各相关部门仍积极利用网络开展消费者维权活动。很多地方还开创了一些新形式,让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可以说,这也是“3·15”的应有之义。毕竟,疫情虽未结束,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一直都在进行,消费维权自然不能停息。
今年,中消协首次利用网络平台与消费者互动,而且专门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作为单独部分列出,体现了一种责任担当。其中,涉及网购部分尤为引人注目。受疫情影响,很多消费者都选择通过网络购买日用品、生鲜食品和防疫产品。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网购产品质量问题,生鲜食品不新鲜;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无货售卖,有APP以售卖口罩为噱头,博取消费者下载量、注册量;部分微商趁“疫”兴风作浪,售假、诱购、二维码诈骗等情况严重等。这些问题都与百姓利益切身相关,有的还是疫情下暴露出的新问题。这些问题的披露,既给消费者以警示,也给当地主管部门以督促,提醒其进一步完善涉疫情退改政策,加强对不法经营者的查处力度。
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也是为战疫保驾护航。应该说,疫情发生后,各地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比如,加大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力度,纷纷出台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快查办了一批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既有效保障了供给,也维护了市场秩序,这都是有目共睹的。当然,受疫情影响,很多工作也面临比平时更大的困难,一些苦衷可以理解。从某种程度上说,此次“3·15”也是一面镜子,各方都不妨对照消费者投诉,来对自己的工作查缺补漏,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完善防控。
此次疫情客观上加速了我国日常生活类消费的线上化。而这种消费场景的变化,会让当前存在的一些短板和漏洞凸显出来,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迅速跟上市场的节奏,需要积极探索。据报道,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5家知名电商平台发起涉疫失信商家信息共享机制,主动清退严重违法的商户。根据这一机制,商家如果在多个电商平台同时开店,只要在其中一家平台严重失信被清退,其他平台也将跟进清退。这种机制显然能对商家起到很强的约束作用,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为对冲此次疫情影响,扩大消费乃是一大着力点。处理好涉疫投诉也是给消费添把火,对于坚定消费者信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意义重大。必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消费环境治理水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而这显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并肩面对。(半岛都市报评论员 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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