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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丙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中新网4月18日电)
党政机关豪华修建风并非始于今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规定、条例从中央到地方也已经制定和重申过多次。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党政机关违规修建风甚嚣尘上的时候,国务院于1988年9月22日发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申“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当年10月中纪委又印发了《关于对违反〈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但近几年,党政机关豪华修建风犹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较之以前的规定、条例,最新的《通知》不仅是时间新,并且制定出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标准。这一标准,无疑给各地党政机关兴建办公楼戴上了“数字紧箍咒”。
“数字紧箍咒”可以控制豪华修建风吗?过往的经验还真让我们没有多少底气。
虽然以前的规定、条例没有制定出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的具体数字,但并不是没有这样一个标准。1988年发布的《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就明确规定:“下列建筑物,按当地一般民用建筑标准建设的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高于当地一般民用建筑标准或者建设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含三千万元,下同)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当地一般民用建筑标准”是多少?各级地方恐怕用不着中央、国务院去核定。之所以规定、条例发了一个又一个,之所以党政机关豪华修建风“一浪更比一浪高”,其根源并不是因为标准模糊,而是因为以往的规定、条例在落实上大了折扣。
说到落实,其主要内涵其实就是责任的追究。豪华修建风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布文件的地步,不可谓不严重;豪华建筑赫然矗立,但文件发布后有多少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乃至颓然倒地?在没有具体数据说明的情况下,一个没有争议的结论是:人们耳闻目睹的豪华修建与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乃至颓然倒地的情况,二者不成比例。反之,正因为如此,一个文件发布后,一批豪华建筑又赫然矗立。于是,不得以又要发布一个文件。
上面的结论并非主观臆测,因为太多的人看到的情况,是眼前赫然矗立的豪华办公楼并没有与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乃至颓然倒地一一对应起来。在这样的语境下,新《通知》制定的具体的数字标准,一是让人不能不怀疑能否成为“数字紧箍咒”,二是让人不能不担忧那些还没有达到“标准”的,又有了新的奋斗目标。
说到底,豪华修建风其实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照出了一些官员腐败嘴脸!“紧箍咒”为什么吓不住“孙悟空”?因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没有付出相应代价。中国的官员都很看重自己的“位子”,如能结合这次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全面清理,让豪华办公楼与幕后的“孙悟空”一一对应起来,与办公室的“位子”“数字紧箍咒” 一一对应起来,有效地控制豪华修建风还会是一句空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