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 (记者 王高峰)“神舟”五号载人飞船的发射成功引起全世界的瞩目,神舟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昨日,齐河县的贾先生称,他早在今年3月份便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神箭神舟五号”商标的申请,并且申请已得到受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士针对此事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贾先生的“神箭神舟五号”作为商标得到注册的可能性不大。 昨日上午,贾先生告诉记者,早在去年他自媒体上获悉中国将要发射“神舟”五号载人飞船后,他便考虑发射成功后,“神舟”五号这个名字会带来巨大效应和商机,由此他开始联系注册“神舟”五号这个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今年3月13日他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神箭神舟五号”商标的申请,注册类别是白酒类产品。今年4月3日,国家商标局给贾先生发来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目前,贾先生正在等待国家商标局给他颁发注册证书,对于能否注册成功,贾先生表示他对此抱有很大希望,并希望一旦注册成功,“神箭神舟五号”能成为一个知名白酒品牌。 昨日下午,记者就“神箭神舟五号”能否得到注册联系到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理注册申请到颁发注册证书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有关部门会对被申请的商标履行审查、公告等程序,因此受理申请并不意味着注册成功。另外,“神舟”五号作为一个特定的名称既然已被国家有关部门使用,因此贾先生再申请这个名字注册商标也不符合诚信的原则,最终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工商部门也不鼓励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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