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息 3月31日,湖南一位律师以消费者身份把农行告上法
庭,而法院也已立案并宣布择日开庭。同时,一直被看做是广大消费
者“娘家人”的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也同法律、银行方面的专家进行
了深入协商并整理出四大意见。中消协还将于农行规定的自动划扣年
费日期(今年7月1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阐述银行在收费问题上的
众多不合理之处。
律师:反对“强行收费”
把农行告上法庭的律师是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大华,
他状告的是农行卡的开户行——农行湖南省分行下属的高新技术开发
区支行。刘大华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农行卡上的10元年费,在去年
12月份就被高新支行划扣了,所以我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农行返还已经
划扣的10元钱,并支付800元的误工费。”
刘大华反复向记者强调,农行目前的解释有混淆概念之嫌。“我
不反对银行收费,这就像我不反对‘结婚’,但我反对‘强奸’。你
不经过我的同意强行执行,是不合法的。”
刘大华透露,之所以先告农行,是因为农行在其章程中规定,借
记卡年费是免费的。如果告赢农行,下一步会再告工行,虽然工行的
条款中已经规定了收费,但是其格式条款设置仍有问题。
银行:积极准备应诉
农行高新支行则对此事相对低调,该行办公室的一位人士向记者
表示,已经知道这个案件,农行会积极应诉,但由于负责该案的农行
湖南分行营业部法律顾问钟先生外出,记者并未获悉农行目前的最新
动态。
一位银行界人士表示,银行收费目前正处于一个观念的转变期,
农行由于第一个收费而成了“出头鸟”。因此,农行是否会站出来解
释,是否会暂缓7月1日自动划扣持卡人10元年费也就成了问题的焦点。
消协:强行收费不合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希
望银行能对“以往发卡”和捆绑了特殊功能的特定卡有一个明确说法。
王前虎还陈述了中消协对银行卡收年费的四大观点:一是对新办
卡的消费者,银行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要尽到告知义务。
如果不进行告知,视同规定不存在;二是对已经持有借记卡的消费者,
银行并未声明收取年费,而且银行为了竞争,是主动把大量的卡送到
消费者手中,因此银行对已生效、受法律保护的借记卡服务内容进行
单方变更时,应适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即任
何一方无权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果银行单
方变更合同内容,不能只进行简单的公示,还应进行一对一的协商;
三是对于工资卡、交通卡、车船税卡等委托性质的捆绑卡,《商业银
行服务价格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谁委托谁付费”,银行不
得向委托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费。即便收费,也应该由企业、交
管部门、税务部门支付,不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四是如果银行未经
与消费者协商,强行划扣年费,可依据消法第35条、40条规定,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