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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被指太"虚"

2011-01-12 14:26:00    作者:刘国栋   来源:大众网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据了解,老年法此次修订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但是,有法律专家指出,“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这种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只是口号,太虚。”

    大众网济南1月12日讯(记者 刘国栋)今年初,《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据了解,老年法此次修订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但是,有法律专家指出,“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这种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只是口号,太虚。”

   老人:我们什么都不缺,就是想孩子

    1月6日上午,记者见到刘大爷和孙大妈老两口的时候,他们正在济南市中区的一处小区公园里散步。
    “我们老两口每天都出来散步,孩子不在身边,也退休了,呆在家里多闷啊。”刘大爷和孙大妈两人同岁,今年都61岁了,“儿子都有女儿喽,真想我那小孙女,可惜太远了。”
    刘大爷告诉记者,儿子上大学的时候就在外地,一年也就寒暑假在家,毕业找工作跟女朋友去了广州,后来就在那里定居结婚生子了,“我们生活都不错,就是孩子太远了,想孩子。”
    孙大妈为孩子开解,“我儿子也是忙工作,又太远,坐火车要20多个小时,坐飞机一家三口来回就要好几千,哪能常回家看看啊,也就过年了能回来一趟。”
    两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孩子挺孝顺,每个月都会寄钱过来,其实他们不缺钱,自己都有退休金,也没有多少花钱的地方,“就是想孩子。也担心以后,现在我们身体不还挺好,以后怎么办呢?”
    说到要立法要求孩子常回家,两位犹豫了半天,对记者说:“这啊,好,也不好……想儿子,但也不能不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啊。一年到头加班,路途又远,挣钱不容易,还每月给我寄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怎么还能拖孩子的后退呢。”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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