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1 16:0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济南3月21日讯(通讯员 于洪社 施传秋)近日,“数字烟台”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国土测绘局组织的验收,并召开了“数字烟台”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项目成果发布与推广会。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国土测绘司司长白贵霞、省测绘局局长吴玉海出席了会议。
由陈俊勇院士、宁津生院士等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工作汇报、技术报告和测绘报告,审阅了文档资料,观看了成果演示,经质询和讨论,认为项目完成了设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初步实现了省、市联通,技术上有创新,一致通过验收。
公共平台具有的在线地图服务、元数据与目录管理、图层定制、二次开发接口、资源展示、运营支撑等功能,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空间信息的需求,促进了烟台市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烟台市地理信息中心根据数字烟台地理空间公共平台丰富的地理空间数据采集和服务功能,研发的烟台市土地储备信息系统、烟台市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烟台市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莱山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在城市管理及政府决策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建立了相应的共享机制。
据了解,“数字烟台”项目是由国家测绘局、省国土资源厅和烟台市政府共同建设的国家级示范项目,是烟台市“十一五”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数字烟台”试点项目的建设完成,形成了全市内容丰富、品种齐全、现势性强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务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和公众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展了国土、城管、房产、公安等多个领域的示范应用,建立了平台运行管理、推广应用、更新维护长效机制。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