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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警方抓获2名非法猎捕、狩猎嫌犯

2011-08-26 10:30: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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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8月26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上网逃犯曹某,在临沭县公安局郑山派出所民警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是该县警方八月份抓获的第二名非法猎捕犯罪嫌疑人。


    大众网济南8月26日讯(记者 盛堃 通讯员 陈兆永)8月26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上网逃犯曹某,在临沭县公安局郑山派出所民警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是该县警方八月份抓获的第二名非法猎捕犯罪嫌疑人。

    据调查,36岁的曹某是临沭县郑山街道人,2010年10月22日,曹某伙同他人非法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8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发后曹某一直在逃。在“清网行动”中,派出所民警多次前往曹某家中规劝,最终打消其家人的疑虑,促使曹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涉嫌犯罪,非法狩猎麻雀同样为法律所不容。8月12日,临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刘虎于今年7月份,在自家养殖场和果园内,多次采用投放毒药的方式,非法猎取麻雀380余只,8月12日,在玉山镇驻地非法交易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延伸阅读: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狩猎罪,是指违法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鸟是人类的益友,构建和谐社会要从爱鸟开始,任何非法猎捕、非法狩猎行为都为法律所不容。

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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