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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为在押人员追回5000元工资

2012-04-24 14:14: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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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杨某追回5000元工资。得知此事后,在押人员杨某深受感动并表示要好好接受教育改造。

    大众网济南4月24日讯(记者 盛堃 通讯员 王庆代 牛贵川)近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杨某追回5000元工资。得知此事后,在押人员杨某深受感动并表示要好好接受教育改造。

    据了解,聊城市高唐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杨某,男性,高唐县杨屯乡杨庄村人,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1年10月25日被高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三月初,在驻所人员与其谈话过程中了解到,杨某去年因将其母杀害被刑事拘留后,家中亲戚均无信息,但他去年在本村板厂打工的5000元工钱还没领回,希望驻所检察人员能出面帮助将其工钱讨回。

    得知这一情况,高唐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立即向监所检察科科长进行了汇报,考虑到杨某的实际情况,经分管检察长同意后,监所检察科一行三名工作人员于次日赶往杨屯乡杨庄村,将杨某工资全部要回。随后,监所检察刻工作人员将此款押于杨某帐户。
   
    在得知自己的工资被讨回后,在押人员杨某深受感动。他表示一定认罪伏法,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

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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