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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一男子盗窃单位现金 警方三小时破案

2011-07-11 16:49:00     作者: 韦辉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盗窃 刑事拘留
[提要] 因家中盖房欠下大量债务,一名男子便对单位发工资的钱起了贼心。在盗窃了1万5千多元的现金拿回家后,男子欺骗家人说在公路上捡钱了,谁知三个小时后警察主动找上了门,该男子罪行瞬间败露。

    大众网济南6月11日讯记者 韦辉 通讯员 李正伟 于博)因家中盖房欠下大量债务,一名男子便对单位发工资的钱起了贼心。在盗窃了1万5千多元的现金拿回家后,男子欺骗家人说在公路上捡钱了,谁知三个小时后警察主动找上了门,该男子罪行瞬间败露。

    2011年7月9日下午4时许,平阴县玫瑰镇李某急匆匆到玫瑰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某白灰厂翻斗车内准备给司机发放工资所用的一万五千余元现金被盗。

    接报后,玫瑰派出所立即通过指挥中心向刑侦部门进行通报,并安排教导员任海峰带领值班民警于博立即赶赴案发现场。随后,刑警三中队民警庞同强、技术中队民警刘洪民及时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察和侦破工作。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和被盗车辆无撬痕等情况,结合案情分析,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该案极有可能为该厂职工所为。经对该厂三十多名职工排查,结合多种侦查措施,民警初步确定崔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传唤。

    崔某为逃避罪责,对盗窃事实矢口否认,并伪造其不在现场的证据,被民警一一识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攻势和法律教育,下午7时许,在证据面前,崔某败下阵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经查,崔某(男,41岁,平阴县玫瑰镇人)为该白灰厂翻斗车司机,家中盖房欠下大量债务。案发当天中午,崔某发现在厂内拉白灰的车主李某车内放有现金,遂起贪念,趁李某离开时,打开驾驶室将现金盗走。随后,崔某将其中的12000元存入某村信贷员处,1700元放置在家中,其余的1600元带回厂内存放。为避免家人起疑心,崔某编造了在公路上捡拾到现金的谎言欺骗家人。

    目前,崔某盗窃的一万五千三百元赃款已被全部追回,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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