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9 15:18:00 作者: 来源:
2月7日下午,莱西交警在烟台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挂着京牌的黑色吉普车由南向北驶来,驾驶室顶部安装了一个红蓝色相间的警灯,执勤民警遂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一打开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就扑鼻而来司机下车后醉态十足,经现场酒精测试,该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据驾驶员李某称,其安装上警报器图的就是个省事、方便,在行驶中即使遇到堵车也可以快速通过。民警当即对其错误思想和违法行为予以了批评教育,“《交通安全法》规定: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他车辆不得使用警报器,该司机非法安装警报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李某车内的警报器依法进行了收缴,并将其与醉酒驾驶的违行为一并进行处罚,最后驾驶人李某被处以扣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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