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原汁原创 > 原创新闻 > 政务要闻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启动

2011-07-05 14:48: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齐鲁儒商 十大孝老 爱亲 模范
[提要]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励广大企业家更多地担当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儒商在孝老爱亲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出力,经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山东省儒商研究会、山东省孝老爱亲文化研究中心、济宁市儒家文化与企业发展协会定于2011年7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

  大众网讯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励广大企业家更多地担当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儒商在孝老爱亲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出力,经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山东省儒商研究会、山东省孝老爱亲文化研究中心、济宁市儒家文化与企业发展协会定于2011年7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群众推荐、申报材料、专家评审等九个步骤,历时四个月,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并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也可登录山东新闻网、大众网通过网上资料下载的方式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也可以集中组织,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行业、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真正把表现突出、群众拥护、具有示范作用的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选拔出来,为构建经济繁荣、文明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中华大家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