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月28日讯 去年,烟台市1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6.76%,据此测算烟台市每年15岁以下儿童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约达11.3万人次,其中52%的意外伤害发生在家中。这一结果是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日公布的。
据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意外伤害高发年龄在1岁半到3岁,因烧烫伤、气管异物、跌落伤而需要住院治疗的男童明显多于女童,其中跌落伤最为突出,男童是女童的2.5倍。从意外伤害发生的原因来看,90.8%的烧烫伤是由于开水、热水、热汤和热粥所致;97.4%的气管异物是由于进食误入气管而引起,其中81.4%的儿童是因为进食瓜子仁、花生米、黄豆、蚕豆等坚果类食物,药物和化学品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误服药物,其次是误食灭鼠药,跌落伤主要是由高处坠落和平地摔倒所致。
在人们心目中,家庭和学校通常是孩子最安全的地方。但统计数据表明,家庭和学校恰恰是儿童遭受意外伤害最多的场所,有52%的意外伤害发生在家中,其中95.7%的烧烫伤、92.8%的气管异物、87.3%的药物中毒致伤地点就是在家中。
烟台市疾控中心从事儿童伤害预防的专家指出,家长应告诫儿童不要玩火、攀高、爬树,以免烧伤、跌伤。热水瓶、刀、剪等容易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物品,应放到儿童取不到的地方。此外,家长应学习一些急救知识,在儿童受到伤害时能够及时采取正确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