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完全手册
2005-07-14 03:02:32
|
|
|
|
一、什么是就业?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目前毕业生主要的就业方式有三种:一是依靠一个固定单位就业;二是毕业生个人申请开办商业、企业、公司从事自主创业;三是从事临时性(含到外地市打工)、季节性、非全日制等弹性工作的灵活就业。如何办理这些就业手续,请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毕业生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和申请留校缓派的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离校前和申请留校缓派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鉴证手续。其程序:由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并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鉴证手续。除此以外: 1.毕业生在市区内落实就业单位并在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四区落户的,协议书须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 2.毕业生在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落实就业单位的,须经本县(市)区人事局办理鉴证手续后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 3.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持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交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鉴证手续; 4.毕业生在非国有企业就业的,由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盖章后交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鉴证手续; (二)济南生源毕业生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济南生源毕业生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办理就业手续,其程序:由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接收函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除此以外: 1.济南生源毕业生离校后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接收函按照人事关系隶属,经主管部门盖章后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2.济南生源毕业生离校后到外地市就业的,其接收函须经当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或出具同意接收证明后交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到外地就业手续; 3.在本市事业单位就业的,接受函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持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交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离接收手续; 4.在非国有企业就业的,接受函由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盖章后交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接收手续; 5.在县(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接收手续。 (三)毕业生改派如何办理手续? 所谓改派是指毕业生首次就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又被另一用人单位接收所办理的手续。改派分以下三种情况: 1.市内单位改派的,其办理程序:毕业生提供原就业单位退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用人单位出具单位接收函,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改派到外地市就业的,其办理程序:毕业生提供原就业单位退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以及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接收函或同意接收的证明,由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外省市改派进济南就业的,其办理程序:毕业生提供用人单位接受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以及毕业生原就业单位的退函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商调函,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所谓落户是指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迁移回生源或迁至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办理的手续。 (一)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落户手续: 毕业生持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及经过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在单位报到后一个月内直接到相关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其落户手续: 由毕业生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升学前户口迁出证明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落户介绍信》到相关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其落户手续: 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户籍卡)、身份证、人事代理协议书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派遣手续后,到济南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办理落户。 三、为何要报到,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是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含在济南办理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外地生源毕业生)离校后,按规定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就业登记的一种手续。 报到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咨询、登记、推荐就业及提供需求信息等服务。 其报到程序:毕业生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需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持由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及身 份证;办理了“先落户,后就业”的还须持人事代理协议、学位证、毕业证),按其规定时间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登记手续。 毕业生报到时间:每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 报到地点:市、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毕业后到哪里查询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由高校或就业主管部门转至毕业生就业单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由高校转至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保管两年。两年期满转至政府所属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当你升学需要转递档案时,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招生部门出具的提档介绍信及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机要邮寄至录取高校。 如需查询你的档案(限济南生源毕业生),可登录中国济南人才网,点击毕业生专区进入档案查询模块,输入相关提示内容便可知其档案的存放去向。 五、外地生源毕业生如何在济南就业? 1.离校前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鉴证手续; 2.毕业后派回生源地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后,按改派手续办理; 3.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具有学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手续。 所谓“先落户,后就业”是指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应届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愿来济南工作而暂无接收单位的,均可把户口落在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上,后再落实就业单位。 其办理程序: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含申请留校缓派的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与政府所属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署落户、人事代理和就业协议,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交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即可;离校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就业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准后与政府所属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签署落户、人事代理协议书,然后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改派函,回生源地办理改派手续。 六、遇到就业方面的问题找谁咨询? 毕业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或今后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联系。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239号济南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网址查询:http://www.jnrs.gov.cn http://www.cn-jnrc.com之《毕业生专区》 处长信箱:jnbfc@hotmail.com (记者 雍坚) |
|
 编辑:
解西伟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