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7 18:00:00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近期,教育部等国家多部门陆续出台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定。然而,重庆市多所学校在“小升初”招生过程中,不但收取数万元择校费,还同时规定:学生在无法就读要求退还择校费时,学校将根据择校费的缴费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续费,手续费最高的达万元。
□现状
择校手续费成潜规则
今年6月,重庆市明确表示将在2015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但多所“名校”在收取择校费和退款手续费时,并无收敛之意。收取退款手续费已成为主城区各学校“小升初”招生的潜规则。
渝北区梁女士的孩子今年小学升初中,她在北大附中重庆实验学校缴了4万元的赞助费,最后她的孩子没在该校就读,学校只退了3.4万元给她,理由是要收取15%的手续费,共计6000元。与梁女士有同样经历的学生家长不在少数。
日前记者对重庆市育才中学等16所市属、区属重点中学进行暗访,所有的学校均表示要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续费。据家长介绍,交费时学校会与家长签订择校协议,明确了退款要收手续费的条款,家长若不接受,学生就不会取得入读该校的资格。
此外,各学校退款手续费差别较大,有的收取缴费总额2%-3%,有的会收取缴费总额的25%甚至更高。位于南岸区的重庆第十一中学校是记者调查的学校中手续费最高的一所。
记者以学生家长的名义致电十一中,该校招生办工作人员说,择校费用的高低取决于孩子“小升初”考试的总成绩以及小学五、六年级的考试成绩和获奖情况,但无论如何,3.8万元是“起步价”,如果因为学生方面的原因需要退费,则需扣除缴费总金额的30%作为手续费。即便按照该校择校费“起步价”3.8万元计算,如果退费则要扣除高达11400元的手续费。
□回应
学校称钱给了区财政
对于退款手续费,各学校给出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家长所缴纳的费用都已上交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从财政局退款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二是为防止家长多个学校缴纳择校费,挤占其他学生读书的名额。
十一中招生办工作人员说:“家长之前缴的钱已经入了区财政,从区财政退钱手续费有点高哦,要扣30%的手续费。”“为什么手续费这么高?”记者追问。她说:“这是财政方面的规定,我们也不清楚。”
据南岸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说:“目前尚未听说从财政退钱要收30%手续费的规定,但这有可能是教委方面的规定。”南岸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称,该部门的负责人都已出差,具体情况她并不了解。
为防学生家长挤占名额
对于手续费的收费依据,多家学校的招生办工作人员表示,为增加孩子被录取的概率,有的学生家长往往选择同时在多个学校缴费,挤占其他学生读书的名额,学校收取退款手续费,主要是为了防止学生家长的这种行为。
在学生家长看来,他们多个学校缴费是无奈的选择。南岸区的郑先生说,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为了孩子能读上名校,自己不得不在4家学校都预缴了择校费,而这几个学校的协议上都已明确,因学生方面的原因不能入学时,会收取一部分手续费。“除了接受学校制定的协议,我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谭启平认为,由于校方和家长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择校协议,名校收取择校费退款手续费的潜规则虽不违反法律,但却有失公平,这表明学校和家长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分析
主管部门消极对待
记者调查发现,收取手续费乱象的原因:一是大部分优质教育资源集中于少数学校手中,家长只能接受学校制定的“霸王条款”;二是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违规行为,以“家长事先签订协议同意收取手续费”为理由,对潜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教育主管部门多次以“负责人不在”“不方便透露”等理由拒绝接受采访。
专家建议第三方监管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指出,作为监管者的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是利益共同体,学校的收入、升学率等指标同时也是主管部门的政绩,在利益驱使下,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违规行为采取默许态度,学校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这也使得择校潜规则气焰更为嚣张。
王安白建议,先要彻底改变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状态,由与学校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来监管学校,像治理酒驾一样来治理择校潜规则,对违规的学校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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